6.12容量管理
6.12.1要求
容量管理技術上應滿足如下要求:
a)支持定義容量管理指標及其計算方法和閾值;
b)記錄容量計劃;
c)跟蹤、監控容量指標,容量指標應包含:業務容量指標、服務容量指標、資源容量指標;
d)提供容量評估報告。
6.12.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
容量管理應:
a)從服務級別管理獲得服務級別協議中確定的服務級別目標;
b)從可用性和連續性管理獲得容量需求信息;
c)向預算與核算管理提供容量計劃信息;
d)從配置管理獲取相關配置項信息;
e)向變更管理提供容量管理變更請求。
6.12.3管理域間的交互數據
容量管理相關的交互數據包括:
a)應接收監控管理提供的性能數據;
b)應提供如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1)容量指標閾值的觸發數量;
2)由于容量不足引發的事件數量;
3)實施容量計劃所消耗的成本(時間、人員、經費等);
4)非計劃內的容量提升所引發的開支總額。
GB/T 36074.3-2019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3部分: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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