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服務請求管理
6.4.1要求
服務請求管理技術上應滿足如下要求:
a)記錄服務請求,內容包含:
1)服務請求的唯一標識;
2)服務請求申報方式;
3)服務請求類別;
4)聯絡者姓名或唯一標識;
5)聯絡者的聯系方式;
6)服務請求的描述。
b)支持對服務請求分類;
c)支持定義服務請求緊急度與影響度的分級;
d)支持定義服務請求優先級的分級;
e)記錄執行服務請求的活動;
f)記錄關閉服務請求的活動;
g)包含標準變更的請求;
h)通知服務請求申報人報告事件的進展情況;
i)對不能滿足服務級別的情況告警;
j)統計服務請求管理活動的執行情況。
6.4.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
服務請求管理應:
a)從服務級別管理獲得服務級別協議相關信息;
b)從信息安全管理獲得信息安全管理相關信息;
c)從配置管理獲得配置項信息;
d)從變更管理獲得服務請求經事件管理觸發的變更進展信息;
e)從發布管理獲得服務請求相關聯發布活動的相關信息;
f)向變更管理提供標準變更相關的服務請求信息;
g)向服務臺提供服務請求過程信息;
h)向自服務臺提供服務請求過程信息。
6.4.3管理域間的交互數據
服務請求管理應提供如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a)服務請求平均解決時間;
b)服務請求按時解決率;
c)服務請求關閉率。
GB/T 36074.3-2019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3部分: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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