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容量管理
7.10.1一般要求
容量管理的一般要求應包括:
a)支持定義容量管理指標;
b)支持記錄容量計劃;
c)支持跟蹤、監控容量指標;
d)支持提供容量評估報告。
7.10.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容量管理與其他過程應建立以下關系:
a)從服務級別管理獲得服務級別協議指標;
b)從可用性和連續性管理獲得容量需求信息;
c)向預算與核算管理提供容量計劃信息;
d)向變更管理發起變更請求。
7.10.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容量管理對交互數據的要求包括:
a)接收監控管理提供的性能數據;
b)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1)指定時間段內容量指標閾值的觸發數量;
2)指定時間段內由于容量不足引發的事件數量;
3)指定時間段內實施容量計劃所消耗的成本(時間、人員、經費等);
4)指定時間段內非計劃內的容量提升所引發的開支總額。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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