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發布管理
7.6.1一般要求
發布管理的一般要求應包括:
a)記錄發布,內容包括:
一一發布日期;
一一交付物清單;
一一涉及的變更請求;
一一發布實施計劃。
b)支持評估影響,并記錄相關信息,包括:
一一評估人或組織;
一一評估結論;
一一評估時間。
c)支持發布實施,并記錄相關信息,包括:
一一責任人或組織;
一一執行人或組織;
一一起止時間。
d)支持發布驗收,并記錄相關信息,包括:
一一驗收人或組織;
一一驗收時間;
一一驗收結果。
e)支持記錄發布不成功時的補救措施,包括:
一一不成功原因;
一一執行的補救方案;
一一下次發布時間。
f)支持跟蹤發布執行過程。
7.6.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發布管理與其他過程應建立以下關系:
a)從變更管理獲得變更授權;
b)向變更管理提供變更所觸發發布的結果。
7.6.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發布管理應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成功發布的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發布的總量。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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