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預算與核算管理
7.9.1一般要求
預算與核算管理的一般要求宜包括:
a)支持信息技術服務預算,包括:
一一定義預算科目和統計口徑;
一一記錄預算數據;
一一完成預算調整和回顧。
b)支持成本核算。
7.9.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預算與核算管理與其他過程宜建立以下關系:
a)從服務級別管理獲得服務范圍、服務級別協議、運營級別協議和供應商合同;
b)從配置管理獲取配置項的財務信息;
c)從變更管理獲取變更成本信息;
d)從可用性與連續性管理獲取預算信息;
e)從容量管理獲取預算信息。
7.9.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預算與核算管理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a)直接成本的預算與核算數據,應包括人員用工成本、服務環境所需軟硬件成本和外包/分包成本;
b)間接成本的預算與核算數據,宜包括人員培訓成本、服務組織的辦公設施分攤成本和人力資源管理成本;
c)宜提供預算變更信息。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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