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問題管理
7.3.1一般要求
問題管理的一般要求應包括:
a)支持記錄問題,內容包括:
一一問題的唯一標識;
一一問題描述;
一一與問題相關的事件;
一一與問題相關的變更;
一一與問題相關的配置項。
b)支持定義問題分類和優先級。
c)支持問題的升級。
d)支持記錄問題的識別、解決和關閉活動。
e)支持已知錯誤的更新。
f)支持記錄、跟蹤查看并統計服務級別達成情況。
7.3.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問題管理與其他相關過程應建立以下關系:
a)從事件管理獲得提交轉化為問題的事件信息;
b)從變更管理獲得問題所引發變更的處理結果;
c)從配置管理獲得配置項信息;
d)向變更管理提交變更請求;
e)向事件管理提供已知錯誤信息。
7.3.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問題管理對交互數據的要求包括:
a)應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問題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已解決問題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已關閉問題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在服務級別協議約定時間內解決問題的數量。
b)宜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每個已關閉問題的解決時長。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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