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服務級別管理
7.7.1一般要求
服務級別管理的一般要求包括:
a)應記錄服務級別,內容包括:
一一服務內容和范圍;
一一服務級別協議及其指標,如事件響應時間、事件解決時間等;
一一定義服務級別協議中不同指標的權重。
b)應支持跟蹤查看服務級別協議的支撐性指標。
c)應支持記錄威脅服務級別達成的情況和原因,并告知干系方。
d)宜包括:
一一支持記錄服務級別協議相關的運營級別協議和供應商合同;
一一支持服務級別協議的變更。
7.7.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服務級別管理與其他過程宜建立以下關系:
a)向其他過程提供服務級別協議相關信息;
b)向變更管理提供服務級別協議的變更請求。
7.7.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服務級別管理應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服務級別協議指標的達成數量;
一一服務級別協議中的指標總數;
一一服務級別協議指標的權重;
一一服務級別協議違反次數。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