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變更管理
7.5.1一般要求
變更管理的一般要求應包括:
a)記錄變更,內容包括:
一一變更申請人;
一一變更原因;
一一變更類型;
一一變更實施計劃;
一一被影響的配置項。
b)支持評估變更,記錄評估人、評估結果和評估時間。
c)支持審核變更,記錄審核結果和審核時間。
d)支持實施變更,記錄實施的責任人或組織、以及變更實施的起止時間。
e)支持實施后評審,記錄評審人或組織、以及變更評審結果。
f)支持回顧變更,記錄回顧人或組織、回顧時間和影響。
g)支持跟蹤變更執行過程。
7.5.2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
變更管理與其他過程的關系要求包括:
a)應建立以下關系:
一一從配置管理獲得配置項及配置項間關系的信息;
一一從事件管理及問題管理中獲得變更請求;
一一向配置管理提供配置項的更新信息;
一一向發布管理提供變更授權;
一一向問題管理提供問題所觸發變更的處理結果。
b)宜建立以下關系:
一一從可用性和連續性管理獲得變更請求;
一一提供變更成本數據給預算與核算管理。
7.5.3對交互數據的要求
變更管理對交互數據的要求包括:
a)應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成功實施變更的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變更的總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緊急變更的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變更請求的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實施回退計劃并完成回退的變更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實施回退的變更總數量。
b)宜提供以下數據給決策支撐: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任意類型的變更數量;
一一指定時間段內任意類別的變更解決時間總和;
一一制定時間段內被拒絕的變更請求的數量。
SJ/T 11435-2015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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