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內部審核
組織應按照策劃的時間間隔(每年至少執行一次)進行內部審核,以確定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組織對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的要求和本部分的要求,并得到有效地實施和維護。
組織應:
a)策劃、制定、實施和維護一個或多個審核方案。該方案應包括審核的頻次、方法、職責、審核計劃的要求和審核報告的要求,并應考慮服務目標、相關過程的重要性、顧客反饋、變更的影響和以往審核的結果;
b)確定每次審核的準則和范圍;
c)挑選審核員實杉石保電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d)確保將審核結果向相關管理者報告;
e)保存審核方案實施和審核結果的文件化的信息。
SJ/T 11693.1-2017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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