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693.1-2017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最高管理者應制定信息技術服務管理方針。該方針應:
a)與組織的戰略保持一致;
b)提供制定和評審信息技術服務目標的框架;
c)包括對滿足適用要求的承諾;
d)包括對持續改進服務管理體系的承諾;
e)形成文件;
f)在組織內得到溝通;
g)適用時,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h)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
注:信息技術服務管理原則可作為信息技術服務管理方針的基礎。
本文章首發在 網安wangan.com 網站上。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