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運行策劃
組織應以服務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顧客滿意為目標,對組織的信息技術服務能力進行策劃,包含服務目錄、服務所需的人員、過程、技術及資源等。明確實施方案和預期效果,在實施過程中應:
a)確定服務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b)建立全服務生命周期的過程的準則;
c)策劃服務業務內容,并形成服務目錄,服務目錄應包括服務和服務組件之間的關系;
d)建立信息技術服務的組織結構,明確角色、職責和權限;
e)確定所需的人員、技術、信息和資金資源,形成服務管理計劃;
f)建立與服務相適應的績效指標體系和服務保障機制;
g)識別運行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并建立與服務的符合性和顧客滿意的潛在影響相適應的應對措施以減輕任何不良影響;
h)對策劃的輸出進行評審,策劃應得到管理者的批準;
i)應識別策劃的變更,應對策劃的變更進行適當的評審,并在實施前得到批準。策劃的變更及其評審結果和必要措施應予以記錄。
SJ/T 11693.1-2017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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