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服務要求的確定
8.2.1總則
組織應確定與策劃的信息技術服務有關的內部和外部溝通所需的過程,以明確顧客對服務的要求。該過程至少包括溝通的內容、時機、對象和方式,并保留溝通記錄。
注:組織可與其他相關方溝通以確定對服務的附加要求(見4.2)。
8.2.2與服務有關的要求的確定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與服務有關的要求的確定過程,以滿足顧客的需求以及指導自身提升服務、質量及服務交付能力。組織應確定:
a)顧客對服務明示及隱含的需求;
b)顧客對服務交付質量、服務運行、服務終止活動的要求;
c)適用服務的法律法規要求;
d)其他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
注:附加要求可包含由有關的相關方提出的要求。
8.2.3與服務有關的要求的評審
組織應對服務有關的要求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的信息應形成文件。若服務發生變更,組織應確保相關文件信息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以確保:
a)服務有關的要求滿足市場的需求和顧客的要求;
b)組織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
SJ/T 11693.1-2017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