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管理評審
為確保組織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每年至少執行一次)評審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若組織在快速變化的環境中運營,應提高評審頻率,并保留作為管理評審證據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管理評審應考慮以下方面:
a)組織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并與組織的戰略方向保持一致;
b)以往管理評審要求采取措施的狀態;
c)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績效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趨勢和指標:
1)不符合與糾正措施;
2)體系目標的實現程度;
3)監視和測量結果;
4)審核結果;
5)顧客對組織及其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
6)外部供方的問題;
7)過程績效和服務績效;
d)資源的充分性;
e)改進的機會。
GB/T 36074.2-2018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2部分:實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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