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內部審核
組織應建立內部審核制度,包括內審的人員、權限、職責、時間、方法、評價。組織應根據內部審核制度定期進行內審,以確定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組織對體系的要求,以確定體系是否得到有效地實施和維護。在進行內部審核時,組織應:
a)依據過程的重要性,對組織產生影響的變化和以往的審核結果,策劃、制定、實施和維護一個或多個審核方案。該方案包括審核的頻次、方法、職責、審核計劃的要求和審核報告的要求,并考慮服務目標、相關過程的重要性、顧客反饋、變更的影響和以往審核的結果;
b)確定每次審核的準則和范圍;
c)選擇審核員實施審核,負責進行內部審核的人員宜具有相應的知識且獨立于審核領域。所需的角色宜提前確認,可能包括項目經理、其他相關方和獨立審核員,確保審核客觀性和公正性;
d)確保將審核結果向相關管理者報告;
e)保留審核方案實施和審核結果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GB/T 36074.2-2018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管理 第2部分:實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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