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人員離職
13.7.1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一旦決定終止與某人員的雇用關系,應:
a)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期限]內,禁止該人員對信息系統的訪問。
b)終止或撤銷與該人員相關的任何身份鑒別物或憑證。
c)與該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包括商討[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信息安全事宜]。
d)收回該人員所有涉及安全的本組織信息系統相關資產。
e)確保之前由該人員控制的信息和信息系統仍然可用。
f)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期限]內,通知[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人員或角色]。
13.7.2增強要求
無。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安全能力要求 /
13.7.1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一旦決定終止與某人員的雇用關系,應:
a)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期限]內,禁止該人員對信息系統的訪問。
b)終止或撤銷與該人員相關的任何身份鑒別物或憑證。
c)與該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包括商討[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信息安全事宜]。
d)收回該人員所有涉及安全的本組織信息系統相關資產。
e)確保之前由該人員控制的信息和信息系統仍然可用。
f)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期限]內,通知[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人員或角色]。
13.7.2增強要求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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