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外部信息系統服務及相關服務
5.8.1 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應:
a)要求外部服務提供商遵從并實施云服務商的安全要求。
b)明確外部服務提供商的安全分工與責任,同時要求外部服務提供商接受相關客戶監督。
c)使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過程、方法和技術],對外部服務提供商所提供的安全措施的合規性進行持續監控。
5.8.2 增強要求
云服務商應:
a)在采購或外包[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安全服務]之前進行風險評估,如應急支援服務。
b)確保[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安全服務]的采購或外包得到[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人員或角色]批準。
c)要求[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外部服務]的服務提供商明確說明該服務涉及的功能、端口、協議和其他服務。
d)基于[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安全要求、屬性、因素或者其他條件]建立并保持與外部服務提供商的信任關系。
e)使用[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外部服務提供商]不損害本組織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安全防護措施可以是:
1)對外部服務提供商進行人員背景審查,或要求外部服務提供商提供可信的人員背景審查結果。
2)檢查外部服務提供商資本變更記錄。
3)選擇可信賴的外部服務提供商,如有過良好合作的提供商。
4)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外部服務提供商的設施。
f)基于[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要求或條件],限制[選擇:信息處理;信息或數據;信息系統服務] 的地點,如本地或境內。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安全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