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崗位風險與職責
13.5.1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應:
a)標識出所有崗位的風險。
b)建立上崗人員的篩選準則。
c)按照[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頻率],評審和更新各崗位的風險標識。
d)根據崗位風險,明確所有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并與客戶共同確定涉及云計算服務的安全職責。
e)對[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關鍵職責]進行分離,并將職責分離情況記錄在案,通過訪問控制措施進行落實。
13.5.2增強要求
無。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安全能力要求 /
13.5.1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應:
a)標識出所有崗位的風險。
b)建立上崗人員的篩選準則。
c)按照[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頻率],評審和更新各崗位的風險標識。
d)根據崗位風險,明確所有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并與客戶共同確定涉及云計算服務的安全職責。
e)對[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關鍵職責]進行分離,并將職責分離情況記錄在案,通過訪問控制措施進行落實。
13.5.2增強要求
無。
本文章首發在 網安wangan.com 網站上。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