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持續監控
12.4.1一般要求
云服務商應:
a)制定并實施持續監控策略,內容包括:
1)確定待監控的度量指標。
2)確定監控頻率。
b)根據客戶的持續監控要求,實施安全評估。
c)根據持續監控策略,對已定義的度量指標進行持續的安全狀態監控。
d)對評估和監控產生的安全相關信息進行關聯和分析。
e)對安全相關信息分析結果進行響應。
f)按照[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頻率]向[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人員或角色]報告信息系統安全狀態。
12.4.2增強要求
云服務商應按照[賦值:云服務商定義的頻率]安排實施未事先聲明的滲透性測試以及深度檢測,以驗證系統的安全狀態。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安全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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