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管理要求
7.7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管理要求
7.7.1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管理內容
作為災難恢復服務的輔助手段,服務提供方可在服務過程中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以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系統工程支持環境包括計算機、通信、測試工具、軟件工具等,加強對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管理有助于提升服務提供方的管理能力、技術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務安全性。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管理要求包括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確認和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獲取與維護。
7.7.2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確認
為確保服務的安全性,服務提供方所使用的支持環境應得到服務需求方的確認后方可使用,服務提供方應對其提供的系統工程支持環境做出如下承諾:
a)系統工程支持環境能滿足或促進服務的交付進度和質量;
b)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不會導致服務需求方的數據丟失、損壞,不會造成信息安全問題;
c)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不會對服務需求方的信息系統運行造成影響;
d)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不會導致服務需求方的信息系統性能突降;
7.7.3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獲取與維護
系統工程支持環境得到確認后,服務提供方應對其提供如下維護服務:
a) 首次用于災難恢復服務或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版本升級時,應通過服務需求方組織的測試;
b)服務提供方有責任對服務需求方提供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使用培訓;
GB/T 36957-2018 信息安全技術 災難恢復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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