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 /
對個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
a) 應對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相關規程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b) 應建立自動化審計系統,監測記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c) 審計過程形成的記錄應能對安全事件的處置、應急響應和事后調查提供支撐;
d) 應防止非授權訪問、篡改或刪除審計記錄;
e) 應及時處理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個人信息違規使用、濫用等情況;
審計記錄和留存時間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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