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個人信息主體注銷賬戶
對個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
a) 通過注冊賬戶提供服務的個人信息控制者,應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注銷賬戶的方法,且該方法應簡便易操作;
b) 宜直接設置便捷的注銷功能交互式頁面,及時響應個人信息主體注銷請求;
c) 受理注銷賬號請求后,需要人工處理的,應在承諾時限內(不超過15日)完成核查和處理;
d) 注銷過程進行身份核驗需要個人信息主體重新提供的個人信息不應多于注冊、使用等服務環節收集的個人信息;
e) 注銷過程不應設置不合理的條件或提出額外要求增加個人信息主體義務,如注銷單個賬戶視同注銷多個產品或服務,要求個人信息主體填寫精確的歷史操作記錄作為必要注銷條件等;
f) 注銷賬戶的過程需收集個人敏感信息核驗身份時,應明確對收集個人敏感信息后的處理措施,如達成目的后立即刪除或匿名化處理等;
個人信息主體注銷賬戶后,應及時刪除其個人信息或做匿名化處理。
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