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 /
根據個人信息主體的請求,個人信息控制者宜為個人信息主體提供獲取以下類型個人信息副本的方法,或在技術可行的前提下直接將以下類型個人信息的副本傳輸給個人信息主體指定的第三方:
a) 本人的基本資料、身份信息;
b) 本人的健康生理信息、教育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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