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管理系統工程支持環境
6.4.1 基本要求
應能夠為不同需求的系統工程提供支持環境,并可以通過剪裁適應不同的項目。根據技術、環境狀態的變化對支持環境進行改進。
6.4.2 維持技術認識
6.4.2.1
維持對支持實現組織目標的那些技術的認識。
6.4.2.2
對工藝現狀或實施現狀應該插入新的技術,組織應具有對新技術的充分認識。
6.4.3 確定支持需求
根據組織的需要確定組織的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需求。
6.4.4 獲得系統工程支持環境
6.4.4.1
獲得一個系統工程支持環境,該環境要滿足在確定支持需求中通過利用分析候選解決要求項的實施而建立的要求。
6.4.4.2
針對所需的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確定其評價標準和潛在的候選解決方案;利用分析候選解決要求項選擇一個解決方案;得到并實現所選的系統工程支持環境。
6.4.5 剪裁系統工程支持環境
剪裁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以滿足單個項目的要求。
6.4.6 插入新技術
6.4.6.1
根據組織的應用目標和項目需要將新技術插入到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中。
6.4.6.2
組織的系統工程支持環境應用新技術更新,并要支持組織的應用目標及工程需要;在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中,應提供使用新技術的培訓。
6.4.7 維護環境
6.4.7.1
維護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以持續支持依賴該環境的項目。
6.4.7.2
維護活動包括計算機系統管理、培訓、熱線支持、專家的作用、發展或者擴充一個技術庫等。
6.4.8 監視系統工程支持環境
6.4.8.1
監視系統工程支持環境以發現改進的機會。
6.4.8.2
確定影響系統工程支持環境有用性的因素,包括任何新插入的技術;監視新技術和整個系統工程支持環境的接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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