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
5.3 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
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DRS-CMM)是在系統安全工程能力成熟度模型(SSE-CMM)的基礎上,結合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的最佳實踐,所形成的對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進行度量的模型。
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由能力維和域維構成(如圖3)。
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能力級別分為五級,一級是基本執行級,二級是計劃跟蹤級,三級是充分定義級,四級是量化控制級,五級是持續改進級。
能力級別從一級至五級逐級提高,標志著信息系統災難恢復服務能力成熟度的不斷提升。每個級別規定了對應的公共特征和通用實施。在本標準中,高級別需要涵蓋低級別成熟度要求的所有內容。但該級別只是規定了增加的內容。
能力維由公共特征構成,公共特征由通用實施(GP)構成。對于某一級別的所有通用實施滿足了該級別的公共特征,從而形成了這一級別的能力(如圖4)。


域維由過程域(PA)和資源配置組成。災難恢復服務的過程域(PA)包括災難恢復服務技術過程域、項目與組織過程域。過程域由基本實施(BP)構成,每個過程域的基本實施(BP)是構成該過程域的基本要素,是該完成該過程活動的基本單元。對于不同級別的能力維,災難恢復服務過程域的各個基本實施(BP)都是必須的。
對應于各個災難恢復服務過程域,資源配置是完成災難恢復服務活動的基本條件。但針對不同能力級別和不同的信息系統災難恢復級別,可能需要特定的資源配置條件(見附錄A)。
GB/T 37046-2018 信息安全技術 災難恢復服務能力評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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