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幣盜竊,損失3800余萬,警方破獲一起新型黑客案件
一提到虛擬幣,可能大多數人就會聯想到“比特幣”。其實,目前所說的虛擬幣,主要指加密貨幣,是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通過特定程序代碼創建的數字貨幣。其并非由中央銀行發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除了大家熟知的比特幣,還有泰達幣(USDT)、以太幣(ETH)等。受炒作影響,虛擬幣交易價格波動較大,由于其去中心化、高匿名性、便于跨境傳輸等特點,虛擬幣交易多被黑灰產團伙用于違法犯罪資金結算,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洗錢”。

本想著通過炒虛擬幣賺錢,沒想到暗遭惡意程序搗鬼,寧波徐先生一下損失了3800余萬元!7月19日,江北公安分局通報一起新型黑客案件:抓獲黑客盜幣團伙成員蘇某等6人。

今年3月7日,徐先生向江北網安部門報案稱:其手機虛擬幣錢包被盜,160多萬個泰達幣被人轉走,同時懷疑自己的電腦被遠程操控,發送給好友的聊天內容被人替換,導致又有398萬個泰達幣、100個以太幣被騙走,損失達3800余萬元。
因為虛擬幣常會被黑灰產團伙用于“洗錢”,因此民警介入調查,并對被害人電腦開展分析取證,然后就發現了名為svchsot.exe的可疑惡意程序。進一步偵查后,警方鎖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2022年6月9日,專案組在前期謀劃、周密部署后,奔赴廣東廉江,一舉抓獲黑客盜幣團伙成員蘇某等6人,現場扣押涉案電腦9臺、手機10部、遠程服務器26臺。

經查,嫌疑人蘇某(男,28歲)等人,利用釣魚網站或是發送偽裝成社工文檔的木馬文件等方式,誘導用戶下載木馬程序,實現遠程控制被害人電腦,非法獲取他人電腦內的敏感文件,盜竊、詐騙虛擬幣進行套現獲利百余萬元。
目前,該6人因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另外,就報案人持有大額虛擬幣的情況,公安部門已通報相關主管部門予以關注。目前,相關偵查工作還在進一步推進中。

“請大家注意,在我國,虛擬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但個別人依舊盲目認為虛擬幣具有升值空間并高價囤積。實際上,很多人其實并不真正了解虛擬幣。一旦發生私鑰或助記詞泄露,就會被不法分子輕而易舉盜竊,且無法追回。”辦案民警說,2021年9月15日,人民銀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10部門就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幣交易操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和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嚴禁虛擬幣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