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災難恢復規范 /
選擇或建設災難備份中心時,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避免災難備份中心與主中心同時遭受同類風險。災難備份中心包括同城和異地兩種類型,以規避不同影響范圍的災難風險。災難備份中心應具有數據備份和災難恢復所需的通信、電力等資源,以及方便災難恢復人員和設備到達的交通條件。
新建或選用災難備份中心的基礎設施時:——計算機機房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工作輔助設施和生活設施應符合災難恢復目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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