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 能力成熟度等級2—計劃跟蹤
A.3 能力成熟度等級2—計劃跟蹤
A.3.1 能力成熟度等級描述
在這一等級上,組織機構的數據安全過程域管理滿足標準規范的規定,相關基本實踐的執行是有計劃和有跟蹤的,并可對實踐情況進行過程驗證,與等級1“非正式執行”的主要區別是基本實踐執行過程被規范地計劃和管理。
在這一等級上,過程域和基本實踐的執行按照如下的共性特征來執行:
(1)規劃執行:對過程域和基本實踐的執行進行規劃,涉及到過程文檔的編制、過程工具的提供、過程實踐的計劃、規劃執行的培訓、過程資源的分配以及過程執行的責任指派,為規范化的過程執行提供了最根本的基礎;
(2)規范化執行:對過程域和基本實踐的執行進行規范化管理,需要使用過程執行計劃、執行基于標準和程序的過程、對數據安全過程實施配置管理等;
(3)驗證執行:注重于驗證過程是否按預定計劃執行,涉及執行過程與計劃的一致性驗證;
A.3.2 GP 2.1 組織建設
基于數據安全過程域的內容,應規劃并設立規范化的數據安全崗位,該崗位人員負責制定和落實組織機構內部的數據安全規范。
A.3.3 GP 2.2 制度流程
建立以數據為中心的數據安全制度流程,將數據安全制度流程形成標準化文檔,并按照規劃方式執行,并使用文檔化的計劃、標準指導執行過程。
A.3.4 GP 2.3 技術工具
為執行數據安全過程域基本實踐提供合適的技術工具,并基于版本控制和配置管理確保數據安全過程的自動化執行。
A.3.5 GP 2.1.4 人員能力
對數據安全人員規劃適當的培訓,使其具備數據安全風險管理知識,以及規范化執行數據安全過程的能力。
GB/T37988-2019 信息安全技術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