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絡以提供色情服務為幌子騙取巨款
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記者 陶 琛 通訊員 尹 楨 蔣小花)近日,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李某煒為首的網絡招嫖集團詐騙案,依法認定李某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其余3人分別被判處二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追繳違法所得6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煒分別于2020年3月糾集被告人陳某、鄒某蘭,4月6日糾集被告人陳某培,利用QQ、微信等即時聊天軟件進行虛構色情服務詐騙錢財。被告人李某煒負責購買詐騙所使用的筆記本電腦、無線網卡和掩飾登錄IP的相關軟件、QQ號碼、微信號碼,以及詐騙得手后負責洗錢等。被告人陳某和陳某培負責充當賣淫團伙網絡客服,各自添加聯系被害人,謊稱可以提供上門服務,通過要求被害人事先支付路費、服務費、體檢費、暫押費等騙取被害人錢財。被告人鄒某蘭則充當賣淫小妹,負責使用李某煒所提供的可修改位置的蘋果手機,登錄微信號與被害人位置共享、語音通話聯系,謊稱自己已到達被害人指定的位置,降低被害人警惕性,配合網絡客服進行詐騙。至2020年4月13日,該團伙詐騙金額為87115元,違法獲利78404元。其中,被告人李某煒非法獲利4萬余元,被告人鄒某蘭非法獲利1.4萬余元,二被告人詐騙金額均為87115元。被告人陳某非法獲利7000元,詐騙金額為4萬余元,被告人陳某培非法獲利700余元,詐騙金額為4199元。現查證已有被害人共13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煒、陳某、鄒某蘭、陳某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李某煒、陳某、鄒某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陳某培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4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煒、陳某、鄒某蘭、陳某培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為保障公私財產安全,打擊犯罪,綜合考慮4名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及認罪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