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數據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
工信部、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六部門不久前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當下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問題作出明確回應和部署,提出到2025年,數據安全產業基礎能力和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到2035年,數據安全產業進入繁榮成熟期。
數據是能被計算機程序處理的符號、文字、數字、語音、圖像、視頻等信息。數據安全產業是為保障數據持續處于有效保護、合法利用、有序流動狀態提供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新興業態,例如數據安全風險檢測和響應工具、風險自動化處理系統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信息資源日益成為重要生產要素和社會財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為國家軟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標志。近年來,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速創新,數據成為新型生產要素,日益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深刻影響著社會治理和國家安全。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設數字中國,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意見》出臺是夯實數字中國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基礎的必要之舉。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要堅持促進發展和監管規范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實現數據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目標,必須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提高我國數據安全產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近年來,《網絡強國戰略實施綱要》《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綱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相繼出臺,對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進行頂層設計。國家層面制定實施了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著力依法保護數據安全。廣東、貴州、山東、江蘇、山西等省相繼出臺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實施。由政策、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構成的多層次的數據安全產業發展基礎性法規架構基本形成,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積極開展數據要素市場化探索。
但是,我們必須清醒看到,同世界數字經濟大國、強國相比,我國數字經濟還不夠強、不夠優,數字經濟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完備。當下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覆蓋全產業鏈、充分激勵技術創新、充分保障各相關方利益的法律法規,為數據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例如,要改革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激勵數據安全產業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要完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數據產權司法保護,嚴厲打擊數據壟斷和算法濫用等行為,打破“數據孤島”,為數據安全產業發展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加快完善數據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建設規范的數據交易市場,依法保障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和價值釋放。要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治理模式,完善主管部門、監管機構職責和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機制,落實企業數據安全責任,加強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數據安全產品和服務的監督,吸納高校、科研機構和中立第三方機構參與數據安全產業標準體系建設。要鼓勵和支持數據安全產業國際合作,激勵數據企業和企業家、技術機構和技術專家、法學法律專家積極參與數據產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等國際交流合作,舉辦和參加高層次數據安全國際論壇和展會,提高數據安全議題設置能力,積極參與數據安全產品和服務國際標準制定,推動多邊數字治理合作。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推動數據安全產業發展是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數字中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和必然路徑選擇。加快構建健全完備的制度法規體系,為數據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必將促進數據安全產業成為“十四五”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夯實數字中國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