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響我國從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邁進的序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系列分析之一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綱要》從六大重點任務入手,對未來十五年我國如何具體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進行了具體謀劃。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識產權中心將發布系列文章,對《綱要》進行全方位的分析,以饗讀者。本篇為系列文章第一篇,著重于對《綱要》出臺的戰略背景進行分析。
一、發揮知識產權創新牽引作用,有效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2021年9月20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日內瓦發布了《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報告稱,自2013年以來中國排名持續穩步上升,這“凸顯了中國政府政策和激勵措施對于促進創新的持續重要性。”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邁入新的階段,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已成為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而創新是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源動力。知識產權作為承載創新、激勵創新的重要方式,已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因此《綱要》圍繞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對創新激勵保障、有效促進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從知識產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知識產權人文社會環境、知識產權國際治理六個方面的建立與完善工作入手,對我國知識產權未來的發展方向和具體實施路徑進行了細致規劃。
二、回應知識產權相關挑戰,加快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改革進程
我國發展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秉持以問題為導向,更加精準地貫徹新發展理念。新技術、新經濟、新形勢給知識產權制度帶來了諸多挑戰:
第一,新技術帶來的挑戰。以5G+垂直行業融合發展為例,5G標準持續演進,5G技術全力支撐著我國經濟社會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發展;但與此同時,5G+融合產業發展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依然凸顯,不同行業對于合理的知識產權費用、具體的收費方式等仍難達成共識,不利于融合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第二,新經濟帶來的挑戰。我國經濟發展已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要素與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的新常態。在此背景下,原有的知識產權發展模式不足以支撐新經濟發展的要求。比如我國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較低,2020年為34.7%;企業境外專利申請活躍性不足,2019年向境外提交專利申請(含PCT)的企業占比僅為3.7%;產學研合作創新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如2020年企業與高校及科研單位的專利合作創新率為6.5%。[1]
第三,新形勢帶來的挑戰。世界經濟格局深刻演變,發達國家愈發“以知識產權為名”來維護其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下的貿易利益,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平衡性與普惠性被打破。《綱要》統籌規劃,積極回應新技術、新經濟、新形勢給知識產權制度帶來的挑戰,包括明晰要建立健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立法,研究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建立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保護調查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機制等,加快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改革進程。
三、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指明應對知識產權發展各種復雜關系的根本路徑
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和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我國發展面臨的內外部風險空前上升、需要平衡處理的關系也更為復雜困難。總體國家安全觀不僅是一種世界觀,更是一種方法論,從整體和系統的角度對在維護國家安全整體目標下,應如何處理內部與外部、當下與未來、穩與進等各種關系提供了具體的方法指導。[2]就知識產權發展而言,政府與市場、國內與國際、知識產權數量與質量之間如何有效協調、整體提升我國國家核心競爭力,是新形勢下亟需回答的問題。《綱要》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如何應對知識產權發展中各種復雜關系,提供了有效路徑:
第一,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處理。《綱要》明確指出尊重并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機制;政府將在建設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面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知識產權制度、支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等方面積極發力,共同促進我國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目標的實現。
第二,國內與國際關系的處理。國內層面,我們要專注于“干好自己的事情”,從知識產權有效創新、知識產權制度有效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有效協作等各方面入手,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國際層面,我們要以國際視野謀劃并深度參與到全球知識產權治理工作中去。包括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構建多邊和雙邊協調聯動的國際合作網絡等,推動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建立。
第三,知識產權數量與質量關系的處理。一方面,不忽視知識產權“量”的累積,引導中小企業重視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布局,深化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另一方面,注重提升知識產權發展質量與效益,引導相關主體向“質”的方向轉移。包括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以質量和價值為標準,改革完善知識產權考核評價機制等,充分實現知識產權 “平衡發展”與“充分的發展”。
[1] 數據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戰略規劃司、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2020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
[2] 參見劉馳,“闡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三個視角’”,載于《吉林黨校報》202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