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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信通院唐虎:關于技術交易定價的新思考

    一顆小胡椒2021-11-02 15:13:22

    一、引言

    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中明確提出,“十四五”期間“要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并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作為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一環,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始終面臨一道難題,即技術交易定價難,國內外學界、產業界圍繞相關議題開展了大量的工作,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際評估,都難以形成技術交易相關各方一致認可的通用方法。

    在自由市場競爭環境中,通常情況下商品的供求關系決定了其市場價格,在供求雙方就某項產品的價格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產品的交易才會發生。技術,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其交易價格的確定也應遵循相關規律,即技術供給方與技術需求方,根據某項技術商品的供求關系來決定最后的交易價格。當某項技術供小于求時,技術供應方在交易中更強勢,例如在芯片技術領域的高通公司,在相關技術及產品的定價方面擁有較高的話語權。但在多數技術交易中,技術需求方往往有更多話語權,不過這并不意味著相關技術商品供過于求,其根源在于技術商品的特殊性和在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性,難以提升技術需求方對于技術的需求緊迫性,從而導致技術供應方在技術交易中的劣勢地位。特別是投入了大量時間與金錢所形成的技術成果,當其進入技術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時,若無法得到技術需求方的認可,潛在的交易價值甚至遠低于前期投入的研發成本,最終導致交易失敗。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很多,但是從技術交易定價的角度來說,作為技術供求雙方,在技術交易即將發生的這一時刻對于技術交易價格的判斷或期望是具有決定意義的。

    本文所討論的技術交易定價機制,以技術供應方在技術交易中處于非強勢地位為假設前提。

    二、技術交易定價研究及實踐現狀

    1、國內外研究情況

    對于技術的價值評估、交易定價,通常參考資產評估領域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在資產評估方面,西方國家已經有了上百年的發展歷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資產評估理論體系,而在無形資產評估領域,美國的理論研究處于相對領先的地位。在西方的理論體系中,資產評估的基本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也是技術型知識產權評估的主要評估方法。西方學者對于上述三種方法在技術型知識產權評估過程中的應用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Sam Khouy,Joe Daniele,Paul Germeraad(2001)提出以技術市場發展階段為依據選擇具體的評估方法,即技術市場不成熟時選擇成本法,相對成熟時選擇收益法,非常成熟時選擇市場法。而Pierre Breese(2002)則提出根據評估目的來選擇不同的評估方法,涉及到技術交易方面,他推薦采取成本法和市場法的評估手段。西方的無形資產評估理論更側重于“價值”的論述和評估,同時得益于西方發達的市場體系和數據系統,有力支撐了無形資產評估理論的研究與應用。

    20世紀90年代初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有資產管理的需要,我國從國外引進了包括評估方法在內的資產評估理論體系,其中也包括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方法。鄭成思教授是較早開展知識產權評估問題研究的專家,他主要從法律的視角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國內無形資產評估領域早期的經典專著是由汪海粟(2002)所著的《無形資產評估》一書,該書介紹了傳統的三種評估方法,并重點探討了定量分析方法在無形資產評估中的應用。除此之外,在傳統評估方法的適用性研究、實物期權法在知識產權評估中的應用研究、數學分析工具與評估方法的融合研究等方面,國內學者亦開展了大量的研究。成立于1993年12月的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制定了一系列資產評估領域的相關執業準則,包括《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執業準則——無形資產》等,為資產評估過程中所涉及技術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提供了執業標準。

    2、市場中現行的評估方法 

    國內在技術交易定價領域尚未推出官方的評價方法,而通用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和專利價值分析評價方法在實際運用中其評估目的往往不是技術交易。在無形資產評估領域,主要是由具備無形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運用《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中相關評估方法開展評估工作,而評估目的主要用于無形資產相關作價出資、質押融資、資產證明等方面。由中國技術交易所推出的專利價值分析評價體系及相關衍生評價方法,成為各科技成果評價機構用于開展科技成果評價相關工作而參考的評價方法。

    在無形資產評估方面,參照《資產評估執業準則——無形資產》中第二十一條,“確定無形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種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同時,在《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一一資產評估方法》中對這三種方法進行了解釋。市場法,是指通過將評估對象與可比參照物進行比較,以可比參照物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收益法是指通過將評估對象的預期收益資本化或者折現,來確定其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評估對象的思路,將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為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基礎,扣除相關貶值,以此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

    在專利價值分析方面,自2010年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中國技術交易所開展了專利價值分析體系的研究和設計,并推出了《專利價值分析評價指標體系及業務操作手冊》。該體系用來評價專利的價值度,并將專利價值度分為三個維度:法律價值度、技術價值度和經濟價值度。專利價值度=α×法律價值度+β×技術價值度+γ×經濟價值度,其中,α、β、γ為各維度價值度的權重,且α+β+γ=100%,專利價值度分數在0~100分之間,法律價值度、技術價值度和經濟價值度的分值分別在0~100之間。這種從技術、經濟、法律等維度開展的專利價值分析方法,得到了市場上多數專利價值分析機構的認可和運用,并在運用過程中又延伸出戰略價值度、市場價值度等新的維度。

    在實際的技術交易定價工作中,主要還是參考上述相關內容,以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為基本分析方法,從專利價值分析相關維度出發并結合具體情況設計相應的技術交易定價方法。

    3、技術交易定價中的現實問題

    在技術交易定價方面,各服務機構通過綜合運用相關評估方法開展具體業務。對于具體的技術交易定價業務,由于其市場屬性較強,且對于相關評估評價機構的資質沒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各技術服務機構主要根據具體業務的承攬情況以及與技術交易雙方的溝通交流情況,確定技術交易定價方法。在技術交易定價方法的確定過程中,通常參考無形資產評估及專利價值分析評價體系等無形資產評估評價方法。但在運用上述方法開展技術交易定價的過程中,卻面臨著無法回避的問題,簡述如下:

    (1)運用成本法,所計算出的技術市場價值難以得到技術供求雙方的普遍認可,譬如定價過高可能導致潛在需求方無法接受,或者技術供應方以定價過低無法體現技術的潛在市場能力為由拒絕推動技術交易等;

    (2)運用市場法,難以找到合適的類似交易,鑒于技術商品通常屬于非標商品,且大多數技術交易合同無需公示,即便有交易信息傳播出來,所涉及的技術細節并不明晰,難以作為合適的對比項目加以參考;

    (3)運用收益法,更是技術交易雙方爭議的焦點,特別是涉及預期收益的測算,交易雙方圍繞市場應用、市場規模、市場競爭等方面的預測會有較大的出入;

    (4)運用專利價值分析評價體系,在進行技術交易定價時,會面臨運用收益法時類似的問題,對于經濟價值度的測算,難以讓技術交易雙方達成一致。

    回歸到技術交易本身,技術供應方很重要,但只有滿足技術需求方的需求才能真正推動技術交易。多數情況下,技術需求方更貼近商品市場,特別是在非顛覆性技術相關領域,技術需求方對于運用何種技術推動產品創新并投入市場運營更有發言權。從這一角度出發,技術需求方對于技術所具有的市場價值會有更貼近市場的判斷力,也只有能夠滿足市場需要的技術才真正具備開展成果轉化的推動力。因此上,從技術需求方的角度出發,技術是否能夠滿足市場的需要、交易轉化該技術的投入產出比、交易轉化該技術所需配備資源的缺口(資金、人才、設備、場地、原材料等方面)等問題,決定了一項技術是否能夠最終得到交易轉化。在實際工作中,技術需求方,特別是涉及技術創新的中小企業,通常情況下并沒有過多的資金預算用于技術交易,更傾向于通過技術模仿、技術創新來解決企業對于技術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技術供應方很難從技術交易中獲得較高的收益,在技術交易定價過程中處于相對劣勢地位。由此可引申出,技術供應方在開展技術創新之前,加強與技術需求方的溝通交流,明確具體的技術需求及轉化意向,理想情況下簽定技術開發相關協議之后,再進行技術創新,其成果轉化的成功率會更高,同時,在技術交易定價方面也會具有一定的優勢。

    三、技術交易定價難及交易雙方關注重點

    1、技術交易定價難的原因分析

    技術作為無形商品的特殊性,是技術交易定價難的根本原因。有形商品,特別是標準商品,通常具有明確的質量水平、外觀特色、式樣款式、品牌名稱和包裝等,所面對的消費群體也不會是某一個或某幾個消費者,其制造成本易于衡量和計算,所以有形商品的定價通常以“成本+利潤”的定價方法為基礎,同時結合市場供求關系、市場競爭情況、企業競爭策略等多方面因素考慮。技術,作為無形商品,在其開發過程中也需投入相應的人力、財力、物力等成本,特別是專業的研發機構或企業,開展相應研發工作通常都會以項目的形式來進行,并對相關技術研發項目的投入產出進行財務測算,這一類的技術研發成本較易于衡量。從成本計量的角度出發,技術交易定價可以參考普通有形商品的定價方法,但是技術作為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交易定價方法要更為復雜。

    技術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技術交易定價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供求分析難:在技術交易中目標客戶相對較少,一項技術的交易對象通常為處于相同技術領域內的企業或擬進入該領域的企業,潛在交易對象相對較少,同時由于供求信息難以及時、全面地傳遞,特別是技術需求信息,導致技術供求雙方基于技術供求關系的價值判斷容易出現較大偏差,從而影響到各自的決策;

    (2)技術功效確定難:決定技術具有市場交易價值的重要因素是技術所能實現的功能、性能,如何確定技術的功能、性能能夠滿足市場的需要,如何評價對于市場需要的滿足程度、能在多長時間內滿足市場的需要、能在什么范圍內滿足市場的需要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會影響技術供求雙方對于技術市場價值的判斷;

    (3)法律風險確定難:有別于多數有形產品的市場交易,在技術交易過程中,技術的權屬不一定全部轉移,圍繞擬交易技術的相關協議都會產生潛在的法律風險,技術本身在運用過程中需面對潛在競爭對手的無效風險,擬簽署的技術交易協議中相關條款的設置也會存在法律風險,如何確定這些風險并反映到交易定價中是比較困難的;

    (4)技術吸收轉化難:技術的轉移需要一個消化、吸收的過程,要與技術使用方的技術能力進行融合,才能發揮實際的作用,而這個吸收、融合的過程存在失敗的可能,技術需求方對于技術吸收轉化成功率的預期會影響技術交易價格及相關交易條件;

    (5)市場預期確定難:對于市場發展大趨勢的預測相對容易,但對于某一項技術及所轉化產品的市場前景預測是一項極其困難的工作,特別是這項技術存在著相近技術或替代技術的時候,對于其市場前景的預測難上加難;同時技術供求雙方對于市場的預期也會有較大差異,譬如技術供應方會從全國市場、全球市場的角度去預測,而技術需求方通常只會從自己所專注的區域或細分市場去預測;在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對于技術應用的市場前景預測成為一項極為困難的工作,一旦技術交易雙方對于市場前景的預測能夠達成一致,則技術交易相對容易達成。

    2、技術供求雙方的關注點

    在技術交易中,技術供求雙方出于各自的立場,所關注的問題有較大的差異。在技術供應方處于非強勢地位的技術交易中,對于如何定價通常會有如下思考。

    (1)對于技術供應方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能夠達成技術交易,盡快推動技術應用轉化,以便更快地投入下一代技術的研發創新,所考慮的問題主要有:在什么領域,擬交易的技術有更廣闊的市場,該領域中的企業對于擬交易技術的需求情況;擬交易對手所處的領域和擬進入的領域,技術應用的市場前景是什么樣的;技術市場中是否有類似的機構能夠提供擬交易技術的近似技術或替代技術,相關機構的交易意愿;對于技術供應方擬交易技術,前期投入的成本有哪些,哪些是有正式的財務憑證可以支持的,哪些是需要論證的;技術交易利潤率的確定方法,如何讓交易對手認可這一利潤率;擬交易技術的功能性能,是否能夠滿足擬交易對手的技術需求,這種需求的滿足對于交易對手的吸引力;擬交易技術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及如何彌補,如何避免由于法律風險的存在而形成對交易價格的打壓;擬交易技術的轉化應用難度,是否需要提供更進一步的技術服務;擬交易技術所采取的交易方式,是轉讓、許可、合作還是作價入股等。

    (2)對于技術需求方而言,需要明確擬交易技術對于自身發展的重要性、必要性,所考慮的主要問題包括:從整體環境、企業發展、市場競爭等維度,全面思考推動相關技術進步的意義;推動自身技術進步需要哪方面的技術,市場上是否能夠找到合適的技術供應方及技術交易條件等相關情況;自行開展相關技術研發的可能性,擬開發技術所需投入的人力、資金、物料、時間等成本,開發相關技術的成功率;擬交易技術是否能夠滿足自身技術進步、技術改造、技術升級的需要;通過相關技術的引進吸收,需要多長時間能夠為自身帶來收益,這種收益能夠持續的時間;引進吸收相關技術,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為了應對相關風險,需要提前作的準備;綜合相關信息,全面考慮引進轉化相關技術的投入產出比,確定推動技術進步的具體方式。

    四、如何進行技術交易定價

    1、技術交易定價的新思考

    由于技術交易的特殊性,運用單一方法確定交易價格是不合理的,在交易實踐中也是被摒棄的。技術交易,不同于多數有形商品的交易,供給方與需求方對于交易價格的分析、判斷和預測,會形成各自的交易意向,而雙方的交易意向存在較大差異的可能。因此,圍繞定價方法的協商,是技術交易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通常情況下交易雙方會采取兩種以上的定價方法,而定價方法的最終確定,對于技術交易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市場中現有的無形資產評估和專利價值分析評價等分析評估方法,正視技術供求雙方在技術交易定價行為中的差異,結合在技術轉移工作中的經驗,形成了關于技術交易定價的新思考,如下:

    (1)技術供應方,特別是只專注于技術創新研發的供應方,由于其與技術的應用市場有一定的距離,其對于技術應用的市場預測容易出現偏差,難以得到技術需求方的認可;

    (2)通常情況下,一家規范運營的技術研發機構,其技術研發成本相對可計量,特別是經過專業審計的財務數據可以獲得技術需求方的認可;

    (3)技術的功能性能等相關指標,可以通過專業、權威的測試評估機構予以確認,需要供求雙方明確的是具體哪些功能或者性能是具有交易價值的;

    (4)技術的法律風險,需要經由專業、權威的機構進行評估,技術供求雙方需就風險的分擔和補償達成一致,同時,技術供應方原則上應就技術在后續運用過程中所可能面對的、新增的風險向技術需求方提供更進一步的信息咨詢服務;

    (5)技術需求方,需認真考慮自行研發相關技術的可能性,總體而言自行研發技術的內部轉化成功率更高;

    (6)技術需求方,通常情況下更了解技術應用市場,對于技術轉化為產品并投入市場等相關情況更加熟悉,包括技術轉化效果、新產品競爭能力、競爭優勢可持續時間等。

    通過上述分析,對于技術交易定價方法的確定,建議采取以下方法:

    (1)技術供給定價機制,即技術供給方結合技術相關成本、功能性能情況、法律風險情況等因素確定具備可交易價值的技術交易基礎成本,再通過與技術需求方的協商,確定技術交易的利潤率;

    (2)技術需求定價機制,即技術需求方以成本法、收益法為參考,結合自身情況,對擬交易的技術進行價值判斷。

    2、技術供給定價方法

    從技術供給方的角度出發,在進行技術交易定價的過程中,通常采取收益法和成本法兩種方法。由于技術的非標商品特性,決定了市場法在技術交易定價中通常僅作為參考,特別是當通過收益法和成本法難以決定交易價格時,可參考類似技術交易的市場定價。通常情況下,技術供應方更傾向于采取收益法進行技術交易定價,特別是在運用大量技術標準的行業,如通信行業。高通、諾基亞、愛立信等廠商在涉及標準必要技術的交易中,通常采取基于收益法的技術交易定價方法。以某項技術在具體產品中所發揮作用為基礎,以該產品的市場銷售預期為指引,對相關技術的交易進行定價。在技術供應方處于強勢地位的技術交易中,采取收益法進行定價是比較普遍的,但是在技術供應方處于不強勢的交易中,收益法往往不會得到技術需求方的認可,其原因在于在定價過程中,交易雙方對于市場預期的不同理解,技術供應方傾向于擴大這一預期,而技術需求方更傾向于降低這種預期,兩者間的分歧是導致技術交易失敗的主要原因。

    技術供給定價機制,是技術供給方在技術交易中可采取的定價方法,技術交易價格由交易基準價和一定利潤率組成,公式如下:

    技術交易價格=交易基準價×(1+利潤率)

    交易基準價,建立在相關成本的基礎上,并結合性能和風險的考量,公式如下:

    交易基準價=成本(元)×性能(0~1)×風險(0~1)

    成本,是技術供給方在技術交易定價過程中的基礎。作為技術供給一方,普遍期望能夠通過技術交易獲得更高的收入,特別是在覆蓋相關成本之后能夠產生更多的交易利潤。在技術交易中,成本應該包括研發成本、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三個方面。研發成本,通常指研發技術所投入的人、財、物等相關費用成本。管理成本,通常由技術研發主體在研發投入之外的相關管理費用組成。交易成本,主要指在將相關技術推向市場并進行交易的過程中所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

    性能,是技術可進行交易的關鍵因素之一。技術能夠成為一件商品,其本質在于其性能可以滿足市場中的需要。在技術交易過程中,對于所交易標的性能,特別是技術性能的分析判斷,決定了一項技術是否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滿足技術需求方的需要,并就對于需要的滿足程度進行評判,賦予0~1之間的系數,即不能滿足全部相關需要得0分,能夠滿足全部需要得1分。具體的性能評價方法,可由交易雙方根據需要設定相應的考察項,亦可咨詢專業技術評價機構的建議。

    風險,是技術可進行交易的另一項關鍵因素。對于技術供給方來說,相關技術在交易中的風險主要來源于技術是否取得了相關權屬證明、技術是否涉及侵犯他人技術或相關權利、技術(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情況、技術相關合同協議情況等,對于技術法律風險的評判,也采取0~1的評判系數,即會產生較大法律風險得0分,產生風險的概率極低得1分。風險的評價方法,建議由專業、權威的評估機構進行設定,交易雙方根據需要對相關考察項進行適當的調整。

    對于交易基準價的測算,技術供應方應該充分利用可信的材料加以證明。在成本方面,應以可審計的相關財務數據或財務憑證為依據。在性能方面,可請求專業的評估機構對其技術性能進行測評。在風險方面,亦可請求專業的服務機構為其風險進行界定。

    關于利潤率,通常由技術供應方根據行業慣例來設定,并通過與技術需求方就相關比例進行探討,按照協商的結果進行交易價格的測算。

    3、技術需求定價方法

    從技術需求方的角度出發,特別是那些應用創新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的企業,盡力降低技術交易所需付出的成本是基本邏輯。對擬引入的技術進行定價,技術需求方可以采用的方法較多,推薦采用下述成本法和收益法。

    成本法,即技術需求方根據自身的技術實力,以擬引進的技術為目標,分析自建團隊開發相關技術所需花費的人力成本、財務成本、物料成本和時間成本等,并通過與技術供給方的技術交易價格進行對比,從而擬定可以滿足雙方需要的技術交易價格。

    收益法,即技術引進方根據擬引進技術對于自身生產經營效率的提升進行合理的評價,將這種提升所帶來市場競爭能力、市場營收利潤等的上升折算成現值,從而對技術引進價格進行適當的估算。估算過程需要考慮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技術引進吸收難度、生產效率的提升、生產成本的降低、經營效率的提升、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市場銷售額的增加、營業利潤的增加、技術領先的程度、技術領先的時限等等。

    從技術需求方的角度來說,其對于技術交易的定價通常來源于對未知的判斷。對于技術引進吸收難度的預判、對于生產經營效率的預判、對于市場競爭的預判、對于產業發展趨勢的預判、對于競爭對手加強競爭的預判等,都會對技術需求方的交易定價產生影響。因此,技術交易對于技術需求方的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懂技術、懂市場、懂經營、懂產業,還得對未來有一定的預判以及適當的戰略柔性思維,才能敢于在技術交易中做出合理的交易定價,以推動技術交易。

    技術需求方,在進行技術交易定價的過程中,亦可參考技術市場上的過往交易案例,但由于技術商品通常為非標商品,相關交易案例僅供參考。

    五、建議

    1、發揮技術中介的推動作用

    自從有商品交易以來,中介就作為商品交易的重要推動者發揮著作用,而對于技術商品這種非標產品,技術中介理應發揮更大的作用。

    首先,作為技術交易中的推動者,技術中介應該充分挖掘交易雙方的交易意向,特別是技術需求方的意向,以推動技術落地轉化應用為終極目標,挖掘符合要求的技術,以提升技術需求方的交易意愿。

    其次,技術中介應該具有一定的技術研判能力和法律風險評估能力,也可以通過與具有相關能力的機構進行合作,其目的是為擬交易的技術提供科學、合理的評估,以確定該技術在交易中的基本價值。

    第三,技術中介應該擁有可以調動相關金融資本的能力,以推動技術交易的進行,這對于技術需求方而言尤其重要,特別是作為生產型企業的技術需求方,通常情況下難以一次性拿出大量的資金用于進行技術交易,如果技術中介可以調動相關金融資金,則技術交易的進行理論上會相對順利一些。

    最后,技術中介,作為技術交易撮合者,應該成為技術供給方和技術需求方之間的溝通橋梁,為了推動技術交易的進行,開展大量的解釋、說明工作,以實現技術交易的落地。

    除此之外,技術中介機構還應根據技術交易的需要,適時提供相應的服務,以推動技術交易,譬如引入適當的專家或專業機構(技術評價、財務審計、法律意見等)、交易條款擬定、市場競爭分析、市場趨勢研判等。

    2、對技術交易定價的建議

    對于技術需求方處于相對強勢地位的技術交易,建議如下:

    (1)技術交易模式的選擇應早于技術定價方法的選擇,在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許可、作價入股等模式下所選擇的技術定價方法必然有所不同,特別是在技術供求雙方就技術的應用范圍、市場空間等方面產生較大分歧情況下,靈活運用不同的交易模式是推動技術轉化應用的關鍵;

    (2)技術供給方在技術交易定價過程中,應以技術供給定價機制為基礎,以真實、有效、完整的材料為依據,以合理的利潤率水平為準繩,擬定交易目標價格,并圍繞擬交易技術的應用領域開展相應的市場研究,對擬交易技術的市場預期價格進行估算,以輔助技術交易談判工作;

    (3)技術供給利潤率的確定,建議由技術供求雙方協商達成,特別是在技術供應方處于非強勢的情況下,而利潤率的確定既要考慮技術商品的特殊性,又要兼顧整體交易規模,避免由于定價虛高導致交易失敗;

    (4)技術需求方對于擬交易技術的理解與判斷,對于技術交易具有重要的決定作用,因此,建議技術需求方在進行技術引進的過程中,充分汲取相關機構或專家的專業意見,結合自身實際經營情況,對技術交易及后續的技術轉化進行合理的預判,以期形成合理的交易價格;

    (5)鑒于技術的市場價值隨著整體市場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在相關技術具有交易價值的前提下,加強和保持技術供需雙方的溝通與交流,等待推動技術交易的合適時機,有利于促進技術交易、推動技術落地;

    以技術供給方的定價為基礎,以技術需求方的意向為目標,以技術中介機構專業的服務能力為依托,推動技術供求雙方就擬開展的技術交易進行充分的溝通與談判,是實現技術交易落地的關鍵。

    六、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技術供給定價機制、技術需求定價機制和技術中介作用相關內容的論述與總結,從推動技術交易的角度出發,就技術交易定價的方式方法進行分析研究,為日常工作中的技術交易定價提供方法思路。根據擬交易技術的具體情況,確定交易雙方皆認可的技術交易范圍和交易估價方法是促進技術交易的根本。通常情況下,伴隨著技術的交易,會包含或者產生其他類型的交易,譬如知識產權、技術服務、技術支撐、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等,這些因素都會對技術交易雙方的交易定價產生影響。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技術交易范圍和交易估價方法,對于交易雙方而言都是極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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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張玉臣,郭麗.技術轉移中的定價模型與交易條件分析[J].同濟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10):1448-1451+1456.

    [16]趙春玲,王玲俐.關于我國技術商品交易定價的思考[J].價格理論與實踐,2006(04):33-34.

    無形資產評估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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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在技術交易定價領域尚未推出官方的評價方法,而通用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和專利價值分析評價方法在實際運用中其評估目的往往不是技術交易。市場,是指通過將評估對象與可比參照物進行比較,以可比參照物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評估對象的思路,將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為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基礎,扣除相關貶值,以此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
    為了更好地規范資產評估行為,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專業服務功能,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資產評估執業實際需要,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起草了《文物資源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數據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關鍵核心技術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印發你們,請在本地區資產評估行業和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并對收集的意見進行整理、匯總,填寫意見饋表,于6月16日之前將電子版
    當前,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新經濟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數據作為核心生產要素成為了基礎戰略資源,數據安全的基礎保障作用也日益凸顯。伴隨而來的數據安全風險與日俱增,數據泄露、數據濫用等安全事件頻發,為個人隱私、企業商業秘密、國家重要數據等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近年來,國家對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了前瞻性戰略部署,開展了系統性的頂層設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中華人
    深入實施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戰略,加速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需要我們緊抓時與勢、緊扣破與立、緊謀近與遠,深入推進工業互聯網六大模式。“時來易失,赴機在速”。發揮歷史主動精神,把握時代機遇,加速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機不可失。聚焦戰略前沿,搶占高質量發展制高點,加速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時不我待。
    信息作為一種重要的資產,日益受到企業及各利益相關方的關注。在此背景下,Gartner推出了《為何及如何衡量信息資產的價值》報告,闡述了衡量信息有用性和貨幣價值的評估方法。Gartner信息資產評估模型來源:Gartner《為何及如何衡量信息資產的價值》報告報告將用于信息資產評估的六種模型分為基本估值模型和財務估值模型兩大類。
    現階段,數字經濟正引領著新基建的發展,數據作為關鍵生產要素,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2022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數字經濟是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有市場機構預測,全球數據量在2025年將達到163ZB,無論是來自消費者端,還是來自企業級市場的數據量都將呈現爆發式增長,數字經濟正滲透進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
    《綱要》針對不同類型企業,采取不同的支持策略。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將“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型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認定為第三批支持創新改革舉措。此外,《綱要》還提出“積極穩妥發展知識產權金融”。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十四五”規劃綱要等多份文件均提出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咨詢機構Kroll公司日前發布的名為《網絡風險和首席財務官:過度自信將會代價高昂》的調查報告揭示了全球180名高級財務主管接受問和調查的三個關鍵主題。
    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被廣泛應用于支付轉賬、實名登記等領域,呈現加速落地趨勢,但與此同時,頻頻發生的信息濫采、泄露事件也將新技術背后的安全風險暴露于公眾面前。
    企業的服務器、數據庫和業務系統眾多,特權賬號無處不在,管理人員無法對這些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進行有效的、統一的管理。況且具有極大權限的特權賬號在所有網絡硬件和軟件中都隨處可見。如果使用得當,特權賬號可用于維護系統、幫助實現自動化流程、保護敏感信息并確保業務連續性。但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這些特權賬號可被用于竊取敏感數據,將為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我們查看了著名的幾次網絡攻擊事件,發現幾乎所有網絡攻擊
    一顆小胡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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