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通院付娜:打通知識產權全鏈條,促進創新創業蓬勃發展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系列分析之四
一、建設激勵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
在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當今時代,鼓勵創新是世界各國推動經濟發展的基本共識。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堅持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將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而知識產權正是完善創新資源及利益分配機制的關鍵制度手段。《綱要》以激勵創新發展為價值目標,以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提出完善創造機制、健全運用機制、建立運營機制。其中,創造機制是基礎,只有高質量的知識產權才能高效益運用、市場化運營;運用機制能夠確保創造的知識產權價值充分實現;而運營機制則是將知識產權貨幣化,為權利人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表現為知識產權運行要素的績效要求,能夠激勵高質量創新成果創造及轉化應用,能更好地激發我國全社會的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綱要》倡導企業創新,運用市場化手段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
第一,突出企業在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中發揮的主體作用。
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能力穩步提升。以專利為例,據WIPO數據顯示,我國年專利申請量已連續多年穩居世界首位,2020年,國知局受理的專利申請數量達到150萬件,排名全球第一,是美國專利申請量的2.5倍,成為名副其實的“專利大國”。然而,我國現階段專利質量與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差距。從國外申請來看,我國所有專利申請中只有6.3%同樣在國外提交,而德國國外申請占其申請總量的58.8%,日本和美國的國外申請量均超過45%。從專利維持年限來看,印度、德國、美國的專利平均維持年限分別為12.4年、11.2年、9.7年,而我國僅為7.6年[1]。
為實現我國由“專利大國”向“專利強國”轉變,《綱要》從知識產權評價、知識產權主體兩個方面進行引導。在知識產權評價方面,一是將“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作為2025年發展目標之一,不再是之前規劃中的“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體現了從追求數量向提升質量的轉變;二是要改革知識產權考核評價機制,以質量和價值作為標準。在知識產權主體方面,突出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中的主體地位。企業作為創新主體,也是知識產權創造主體,需以市場為導向,重視研發和技術創新,創造出真正能為企業帶來價值的知識產權。《綱要》針對不同類型企業,采取不同的支持策略。大企業研發實力強,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好,人員、資金投入充足,要引導其發揮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目前,在ICT領域,已經涌現了像華為這樣的知識產權標桿企業,未來我國需要培育更多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企業。除此之外,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是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的關鍵環節。早在2009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就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實施效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為鞏固拓展已有成果,《綱要》提出要“深化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的創造活力。ICT中小企業創新活躍,需以此為契機,全面提升自身的知識產權認知水平、重視程度和綜合能力。
第二,著力推動知識產權高效順暢運用。
知識產權通常具有技術、市場、經濟、戰略等多重價值。用則活,運則通,只有在知識產權運用上下大工夫,才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價值。以專利為例,專利運用除了自我實施之外,還包括專利導航、專利產業化等方面。
在專利導航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早在2013年就已經開展專利導航相關工作,把專利運用嵌入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引導和支撐產業實現自主可控、科學發展。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將“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型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認定為第三批支持創新改革舉措。2021年6月,《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更好地指導規范專利導航工作。近年來,專利導航逐步由面向產業、企業、區域引導創新決策延伸到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區域布局等工作,成效顯著。在此基礎上,《綱要》也提出“大力推動專利導航在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中的應用”。作為戰略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ICT產業要加大專利導航工程實施力度,圍繞國家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專利導航體系建設,破解ICT等領域的“卡脖子”問題。
在專利產業化方面,我國當前存在專利轉化不足的問題,尤其是高校、科研機構尤為嚴重。根據《2020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為34.7%,其中,企業為 44.9%,科研單位為 11.3%,高校為 3.8%。由此可見,我國仍有大量專利沒有得到充分實施,科研單位、高校持有大量“沉睡”專利,造成研發投入損失、公共資源浪費。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現有體制機制,發明人對專利成果的后續轉化缺乏動力。基于此,《綱要》一方面提出要“改革國有知識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給以科研機構和高校更大的知識產權處置自主權,激發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內生動力;另一方面也提出“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業化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從組織層面助力專利轉化順利開展。
第三,重點構建規范化、市場化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
知識產權運營是推動知識產權價值實現,促進經濟創新發展的一個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運營初見成效。2020年全國專利轉讓、許可、質押等運營次數達到了40.5萬次,是“十二五”末期的2.8倍,專利質押金額達808.9億元。但是,與我國擁有的數量龐大的專利數量相比,專利運營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調研發現,ICT等高新技術企業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需求迫切,但利用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融資的比例不高,2019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中辦理專利商標出質登記的企業數量僅占2.5%[2]。主要原因是:我國專利運營仍處在初級階段,運營機制尚不完善。
為此,《綱要》從服務、平臺、制度等多個方面推動建立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市場化運營機制。一是提高知識產權服務水平,支持開展多樣化的知識產權增值服務,以專業化服務助力運營工作開展;二是實施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打造綜合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樞紐平臺,為知識產權運營提供保障,并通過知識產權服務業分級分類評價的方式規范服務機構運行;三是完善無形資產評估制度,解決評估難這一知識產權運營的基礎問題。此外,《綱要》還提出“積極穩妥發展知識產權金融”。知識產權融資是知識產權運營的重要方式之一,是知識產權價值金融化的直接體現。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十四五”規劃綱要等多份文件均提出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展知識產權金融,一是要健全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方便金融機構等用戶通過該渠道查詢知識產權質押信息;二是要鼓勵開展各類知識產權混合質押和保險,持續完善風險分擔機制。ICT企業創新能力強,擁有專利、版權數量較多,未來可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方式獲得資金支持,緩解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
三、結語
《綱要》從完善創造機制、健全運用機制、建立運營機制三個方面提出多個舉措以激勵創新,充分發揮了知識產權作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運用市場化手段不斷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繼續推動創新創業的蓬勃發展。
[1]鄧恒,王含.高質量專利的應然內涵與培育路徑選擇——基于《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制定的視角[J].科技進步與對策,2021,38(17):34-42.
[2]李洋.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在行動[N].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21-07-0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