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部公布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公安部網安局按照部黨委部署,深入推進“凈網2021”專項行動,針對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全力組織開展偵查打擊工作。
全國公安機關全年共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98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萬名。去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一、江蘇公安機關破獲何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為相關單位、企業建設信息系統之機,非法獲取醫療、出行、快遞等公民個人信息54億條,搭建對外提供非法查詢服務的數據庫,通過暗網發布廣告招攬客戶,出售牟取不法利益。

二、湖北公安機關破獲徐某等人利用外掛程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湖北網安部門偵查查明,武漢某債務催收公司工作人員徐某等人,利用李某編寫的多款外掛程序,通過系統接口漏洞,竊取酒店、燃氣、醫療健康等33個網站后臺公民個人信息3000余萬條,用于債務催收。

三、安徽公安機關破獲吳某等人非法獲取老年人個人信息推銷虛假保健品案。安徽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吳某成立多家健康咨詢公司,通過網上購買、交換有保健品購買記錄的老年人信息200余萬條,制定話術、夸大效果推銷虛假保健品,騙取6萬余名老年人1500余萬元資金。

四、江蘇公安機關破獲關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關某利用多個空殼公司與多家電信運營商簽訂合同,非法獲取電信用戶手機上網標簽數據2億條,按照地域、行業清洗、分類后,向下游精準營銷人員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人員販賣牟利。

五、福建公安機關破獲謝某等人利用木馬竊取網民購物信息案。福建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謝某誘騙某電商平臺店鋪客服點擊木馬鏈接,竊取200余家店鋪的買家個人信息1000余萬條,向林某等人層層販賣,最終流向電信網絡詐騙團伙。

六、遼寧公安機關破獲石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人臉信息注冊游戲賬號并向未成年人出售案。遼寧網安部門偵查查明,山東某網絡科技公司從網上購買公民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在遼寧阜新石某團伙的技術支撐下,突破游戲公司人臉識別驗證機制,非法注冊實名網絡游戲賬號1.8萬余個,向未成年人出售,非法牟利170余萬元。

七、廣東公安機關破獲某公司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實施詐騙案。廣東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珠海某藝術品策劃公司從某APP維護人員汪某處購買APP在運營過程中獲取的古董持有人員姓名、手機號等個人信息200萬余條,以協助拍賣古董為名,騙取客戶服務費、托管費,非法牟利1.9億元。該公司員工鄺某、黃某為牟取私利,將公司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向其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販賣。

八、江蘇公安機關破獲某公司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網安部門偵查查明,某公司非法搭建5300余個虛假網站,冒用其他公司資質在某頭部自媒體平臺發布免費領取男科用藥、白酒、保健品等虛假信息,引流至其所建虛假網站,騙取網民的姓名、手機號、收貨地址等公民個人信息110余萬條,販賣牟利。

九、浙江公安機關破獲李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快遞信息案。浙江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指使團伙成員應聘多家快遞公司臨聘人員,利用整理快遞包裹之機,偷拍快遞面單2萬余張,匯總整理后在網上販賣。

十、江蘇公安機關破獲張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某搭建服務器制作遠程控制軟件,出售給他人安裝在受害人手機上,非法獲取受害人手機的位置、通話記錄、短信,并秘密拍照、錄音,涉及手機1.1萬余臺(目前涉案服務器已關停,有關隱患已排除)。

一直以來,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刑法修正案(九)》和《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持續完善打擊危害公民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違法犯罪長效機制,堅持打擊和防范并重,嚴打犯罪活動,狠抓源頭防控,切實加強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的安全保護,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廣大網民:個人信息關系到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個人信息安全,人人有責,要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在此正告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單位和個人:盡早懸崖勒馬,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