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集中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查獲公民個人信息千余條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持續高發,誘發大量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下游犯罪,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對此,深圳警方堅決打擊。
近期,深圳警方線上線下精準巡查,接連破獲兩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共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海量公民個人信息數據。
案件一
2022年5月,深圳光明警方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轄區有人涉嫌在互聯網上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涉及信息量巨大,此類信息一旦落入詐騙分子的手中可能對信息的當事人造成損失,遂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偵查工作。
經縝密偵查,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在充分掌握嫌疑人的犯罪證據后,深圳市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立即出警,在光明區玉塘街道田寮村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隨后在其住處繳獲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并在其中發現王某存儲的海量公民個人信息數據,數據類型包括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

據警方調查了解,起初,王某通過網絡社交軟件得知有人在網上收購公民個人信息,隨后開始通過網絡收集公民個人身份信息進行轉賣從而獲利。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其自2021年9月至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獲利8萬人民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王某已被警方抓獲歸案。

案件二
日前,深圳龍華網警中隊聯合福民派出所在轄區一家大廈定期“掃樓排雷”巡查時發現,某家公司員工電腦上存有大量個人信息數據,包含大學生數據、女性購物數據等2000余份個人信息疑似遭到泄露。
經調查,該公司為了提高新開發的一款購物APP的排名,長期在社交平臺上發布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需求,通過與客戶、同行接觸協商,購入大量個人信息。利用獲取到的個人信息注冊新賬號,從而呈現APP高下載量、高使用量的假象。

目前,警方已抓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人段某等6人,現場繳獲作案工具電腦2臺,手機28部,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個人信息被泄露,除了垃圾短信、騷擾電話的煩惱,還可能面臨財產安全這類較為嚴重的問題。
不法分子在精準掌握用戶個人信息的前提下,能編造出迷惑性更高的詐騙場景,從而進行精準詐騙。
請廣大群眾一旦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