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接收抗抵賴(FCO_NRR)
子類行為
接收抗抵賴確保信息的接收者不能成功地否認對信息的接收。本子類要求TSF提供一種方法來確保,發送信息的主體在數據交換期間獲得了證明信息接收的證據,此證據可由該主體或其他主體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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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件層次
FCO_NRR.1 選擇性接收證明,要求TSF為主體提供請求信息接收證據的能力。
FCO_NRR.2 強制性接收證明,要求TSF總是對接收到的信息產生接收證據。
管理:FCO_NRR.1,FCO_NRR.2
應為FMT的管理功能考慮以下行動:
a) 對改變信息類型、域、原發者屬性和證據的第三方接收者的管理。
審計:FCO_NRR.1
如果在PP/ST中包含了FAU_GEN安全審計數據產生,那么下述行動應可審計:
a) 最小級:請求產生提供接收證據的用戶的身份;
b) 最小級:調用抗抵賴服務;
c) 基本級:標識所提供證據的信息、目的地及其拷貝;
d) 詳細級:請求驗證證據的用戶的身份。
審計:FCO_NRR.2
如果在PP/ST中包含了FAU_GEN安全審計數據產生,那么下述行動應可審計:
a) 最小級:調用抗抵賴服務;
b) 基本級:標識所提供證據的信息、目的地及其拷貝;
FCO_NRR.1 選擇性接收證明
從屬于:無其他組件。
FCO_NRR.1.1 在[選擇:原發者、接收者或[賦值:第三方列表]]請求時,TSF應能對接收的[賦值:信息類型表]產生接收證據。
FCO_NRR.1.2 TSF應使將信息接收者的[賦值:屬性表],與證據適用的信息的[賦值:信息域表]相關聯。
FCO_NRR.1.3 TSF應能為給定[賦值:接收證據的限制]的[選擇:原發者、接收者或[賦值:第三方列表]]提供驗證信息接收證據的能力。
FCO_NRR.2 強制接收證明
從屬于:FCO_NRR.1
FCO_NRR.2.1 TSF應對收到的[賦值:信息類型表]強制產生接收證據。
FCO_NRR.2.2 TSF應能使信息接收者的[賦值:屬性表]與證據適用的信息的[賦值:信息域表]相關聯。
FCO_NRR.2.3 TSF應能為給定[賦值:接收證據的限制]的[選擇:原發者、接收者或[賦值:第三方列表]]提供驗證信息接收證據的能力。
依賴關系:FIA_UID.1 標識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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