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傳輸環境中特定抗抵賴權標的使用
在本標準的其他部分,對前面章節討論的特定抗抵賴服務的抗抵賴權標(NROT, NRST, NRTT和 NRDT),使用10.1中給出的通用抗抵賴權標GNRT進行定義。特別是,如果交付機構系統由一串子交付機構DAi(i=1,2,,……,n)組成,這四種權標可以按照下列方式使用。
當接收到提交實體或者前一個交付機構的消息時,每一個子交付機構生成一個提交抗抵賴權標NRSTi。這樣就建立了一串的中間NRSTi權標,各個接收者分別存儲這些權標以作為證據。第一個NRS權標NRST1發送給原發者以作為提交抗抵賴權標。只有最后一個子交付機構DAn在將消息存入預定接收者的數據存儲區之后,才會生成傳輸抗抵賴權標NRTT(見圖2)。
根據有效的抗抵賴策略的要求,或者應原發者的要求,實體B建立交付抗抵賴:在收到消息m后生成證據,并把交付抗抵賴權標NRDT發送給原發者A,A存儲NRDT以作為發生爭議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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