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時間戳權標
如果需要可信的時間,或者抗抵賴權標生成者所提供的時鐘不可信,就需要依賴一個可信第三方,即時間戳機構(TSA)。TSA的職責是建立另外的證據以證明權標生成的時間。
數據y由請求時間戳服務的實體提供。
時間戳權標(TST)定義如下:
TST=text||w||CHKTSA(w),其中
w=Pol||f||TSA||Tg ||Q|| Imp (y)。
數據元w包括以下數據項:
Pol 適用于證據的抗抵賴策略的可區分標識符
f 所提供的抗抵賴服務類型
TSA 時間戳機構的可區分標識符
Tg 時間戳操作執行的日期和時間
Q 需要原發性或完整性保護的可選數據
Imp (y) 待提供可信時間戳的數據y的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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