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政務數據內容要求
5.3.1數據格式要求
數據格式要求如下:
a)政務數據提供者應提供可機讀的電子格式及相關軟件版本信息;
b)數據集應以開放的、非專屬的格式提供,包括電子文件格式、電子表格格式、圖形圖像文件格式、流媒體文件格式、自描述格式等;
c)數據庫類格式需明確具體的數據庫表結構定義;
d)特殊行業領域數據應由數據提供方提出其特殊行業領域的通用格式;
e)無法按照要求的形式提供數據的,可通過安排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5.3.2數據質量要求
5.3.2.1數據質量責任要求
數據質量責任要求如下:
a)政務數據提供者應對提供的數據質量負責;
b)原始數據提供者應對原始數據質量負責;
c)數據加工者應對加工后的數據質量負責。
5.3.2.2數據質量要求
通過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開放平臺提供的數據質量要求如下:
a)規范性:數據信息項定義應優先采用國家、行業相關數據標準,實施開放共享數據工程前應先統一數據標準;
b)完整性:對于應滿足需求的數據記錄不應有缺失、重復,數據信息應完整,對敏感數據脫敏應保證最小顆粒度數據的完整展現;
c)一致性:不同數據集中描述同一對象的同一度量值在信息含義上不可沖突;
d)準確性:數據記錄的內容應真實反映實際情況且有效,不能存在異常或錯誤,不能出現不可識別的內容;
e)數據質量需求、數據質量檢查、數據質量分析、數據質量提升等數據能力要求應遵循GB/T36073-2018的規定。
5.3.3數據更新與完善要求
政務數據更新與完善要求如下:
a)應根據情況變化對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進行更新維護;
b)應建立政務信息資源更新機制,進行動態管理;
c)政務數據提供者應確保提供的數據信息完善,確保數據得到及時、持續更新;
d)開放共享的信息內容發生變化時,政務數據提供者應當及時報告本級政務信息資源主管部門,更新相應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和內容,并通知該政務數據使用者;
e)政務數據使用者應當及時比對和更新所獲取的政務信息資源,確保數據一致性。
GB/T 38664.2-2020 信息技術 大數據 政務數據開放共享 第2部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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