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政務信息資源目錄要求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要求如下:
a)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是開展各政務部門之間數據共享交換及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的依據和導引。
b)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應包括政務信息資源分類、元數據描述、代碼規劃和目錄編制,以及相關工作的組織、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d)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中的政務信息資源應按照資源屬性、涉密屬性、共享屬性、層級屬性等屬性進行分類:
1)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資源屬性應分為基礎信息資源目錄、主題信息資源目錄、部門信息資源目錄等類型;
2)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涉密屬性應分為涉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和非涉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
3)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共享屬性應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種類型;
4)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層級屬性應分為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
e)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元數據應包括核心元數據和擴展元數據。
f)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核心元數據應包括信息資源分類、信息資源名稱、信息資源代碼、信息資源提供方、信息資源提供方代碼、信息資源摘要、信息資源格式、信息項信息、共享屬性、開放屬性、更新周期、發布日期、關聯資源代碼。
GB/T 38664.2-2020 信息技術 大數據 政務數據開放共享 第2部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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