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及實施范式研究
隨著網絡在社會發展中重要性的不斷凸顯,網絡空間成為國家角力的“第五疆域”,網絡空間的主權博弈和沖突進一步加劇,我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建設態勢愈發急迫。通過對當前網絡空間絕對優勢國家——美國的戰略體系與實施機制分析與梳理,挖掘其戰略模塊與實施范式,同時與我國當前的戰略體系進行對比,思考我國戰略體系發展路徑。研究結果發現:美國戰略體系從內容上可分為對內基礎建設性戰略模塊、對內協調防御性戰略模塊、對外進攻性戰略模塊、對外防御性戰略模塊4個主要模塊,并已形成物理層、應用層、核心層以及國際視角實施、企業/公民視角實施共5種主要實施范式。基于中美對比,提出如加快立法進程、夯實基礎設施建設、鼓勵企業共建等我國相關發展建議,為我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構建提供理論支撐和參考。
內容目錄:
1 網絡主權定義與范疇
2 研究現狀
3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構成
3.1 以完善戰略頂層設計、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為核心的對內建設性戰略模塊
3.2 以促進政企合作、保護個人隱私為核心的對內防御性戰略模塊
3.3 以建設網絡空間軍隊、籌備網絡戰為核心的對外進攻性戰略模塊
3.4 以打擊國際網絡犯罪、強化國際合作的對外防御性戰略模塊
4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實施范式
4.1 物理層實施范式1:加大網絡安全投資力度,注重培養網絡技術人才的發展性范式
4.2 應用層實施范式2:積極對外進攻,嚴厲打擊網絡犯罪的進攻性與防御性結合范式
4.3 核心層實施范式3:密集立法立規,及時響應新問題新危機的指導性實施范式
4.4 國際視角實施范式4:積極推進國際合作,主導國際網絡安全治理的合作與競爭相結合的實施范式
4.5 企業/個人視角實施范式5:充分發揮企業能動性,尊重個人權利的激勵性實施范式
5 中美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比及思考
5.1 中美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比
5.2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我國的借鑒
5.2.1 加快網絡空間立法立規進程,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國家網絡安全戰略體系
5.2.2 夯實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強化保障力量,掌握網絡空間競爭核心技術與人才
5.2.3 鼓勵互聯網企業共同參與,激發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國家安全體系
5.2.4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國際影響力,豐富網絡主權戰略實施手段
6 結 語
-00-引 言
大數據時代,網絡空間成為繼陸、海、空和外太空之外國家角力的“第五疆域”,正成為新一輪國際競爭與博弈的焦點。網絡空間的不斷發展,帶來國家安全新危機的出現,網絡空間再主權化成為新發展趨勢。美國作為網絡空間唯一“超級大國”,逐步完備了其網絡主權戰略體系,不斷強化其國際主導權。我國在國家戰略層面將“網絡主權”納入,但我國作為新興國家,在網絡空間競爭中仍處于先天弱勢。因此,全面剖析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組成與實施機制,對于我國打造具備中國特色的、與國際接軌的戰略體系,保障我國網絡主權具有重要的理論拓展和實踐支撐價值。
-01-網絡主權定義與范疇
在漫長的網絡空間發展歷程中,企業等非國家權力主體的“自律”和互聯網行業通過“行業標準”實現的“自我監管”是對其治理的主流方式。網絡技術不斷發展,在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引發諸如黑客攻擊、數據竊取、恐怖活動等網絡主權侵犯行為,各國對網絡主權保護的呼聲愈發強烈,網絡空間從“去主權化”邁入“再主權化”新階段,主權國家在網絡空間回歸態勢愈發明顯。
當前,網絡空間復雜多變使得各方難以對“網絡主權”提出統一定義,其概念多在國際協定與各國戰略中予以闡釋。2013年4月,北約正式發布《塔林手冊》(Tallinn Manual),指出“對他國網絡基礎設施進行的任何干涉都是對主權的侵犯”;同年6月,聯合國大會決議提出“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范和原則適用于國家進行的信息通訊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息通訊技術基礎設施的管轄權”,實際確認網絡主權存在;2017年,《網絡行動國際法塔林手冊2.0》(Tallinn Manual 2.0 on the International Law Applicable to Cyber Operations)明確否定網絡空間“全球公域”說,認為“它忽略了網絡空間和網絡行動中那些涉及主權原則的地域屬性”。由上述總結,本文認為,“網絡主權”應理解為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延伸與適用,即一國能獨立自主地管理與控制本國互聯網基礎設施及網絡空間,涵蓋如網絡獨立運行權、平等互聯權、防衛權等權利。
-02-研究現狀
網絡空間邁入“再主權化”,引發學界關注。理論研究上,國內外眾多學者圍繞主權與戰爭概念在網絡空間的適用、網絡主權定義與演變歷程、網絡主權權利邊界與轄域等展開豐富探討。面向實踐,學者關注如中、美、俄等國網絡主權戰略框架、網絡安全立法動向及“斷網演習”等具體保障實踐,針對網絡反恐、地緣政治等具體問題,提出如擴展域外數據執法管轄權、完善數據境內外網絡在線提取規則、積極構建網絡主權國際法體系等發展建議。我國學者尤其關注我國網絡主權發展進路,探討我國的國際輿論話語權、國際合作治理模式等問題,提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良性變革的中國方案。
這其中,美國在網絡空間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具有重要影響力,其網絡主權體系建設與實踐動態尤其成為學界關注重點。一方面,研究關切美國具體戰略及其實踐,如多利益攸關方原則與治理模式、網絡主權政策演化歷程等具體治理政策,解讀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同時對其發展網絡武器、擴展網絡軍備的實踐展開調研。同時,深入關注美國對他國影響,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Ama l Cattaruzza等認為美國的霸主統治地位會引發國際網絡空間“巴爾干化”;余麗和張濤探討美國數據有限性開放等政策對全球網絡安全的影響;洪宇關注“后美國時代”互聯網治理中各主權國家進路,強調完善多邊治理模式。從我國具體視角出發,我國學者尤為關注中美網絡理念區別與戰略差異,思考美國對我國戰略的解讀,系統探討中美制度區別及我國啟示。
當前研究對網絡主權概念、實踐已展開廣泛探討,美國網絡主權戰略也已引發廣泛關注。但國內外研究大多關注概念理論與司法實踐,缺少全面的戰略體系剖析,未深入其目的、動機,并缺少對匹配實施手段的探討,難以對我國戰略體系完善及政策實施產生有效借鑒。本文力圖彌補相關研究空白,在深入梳理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法律政策內涵與動機基礎上,探討體系下的匹配實施手段,對比我國現狀,思考美國戰略體系對我國的借鑒所在,并提出針對性建議,為相關研究與實踐提供參考。
-03-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構成
隨著網絡安全風險逐步顯現,如何構建安全獨立的網絡空間已成為各國發展的核心議題。本文對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進行梳理,發現當前其主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核心建設支撐,整體法規多達130余部且仍在增加中。本文將美國戰略體系從對內、對外兩個角度,根據建設、防御、進攻等不同功能定位,劃分為五個核心模塊。
3.1 以完善戰略頂層設計、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為核心的對內建設性戰略模塊
美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關注網絡安全戰略,在其發展中不斷完善頂層設計。1998年,美國政府發布《保護美國關鍵基礎設施》總統令(Presidential Decision Directive /NSC-63),形成其戰略的指導性文件;2000年,《國家安全戰略報告》(Na-tional Defense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頒布,將信息安全納入國家安全戰略;2003年,頒布《網絡空間國家安全戰略》(National Strategy to Secure Cyberspace),成為全球最早制定網絡主權戰略的國家。隨后,2009年公布《網絡空間政策評估》報告(Cy- berspace Policy Review),提出加強網絡空間頂層領導等建議;2011年,發布《網絡空間國際戰略》(Interna- 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確定從政治、經濟、軍事、執法等領域加強網絡安全;2018年,頒布最新《國家網絡戰略》(National Cyber Strategy),成為當前美國安全戰略的支柱之一。
在發展中,美國核心訴求為增強自身實力,保護并加快關鍵基礎設施建設。2008年發布的《第54號國家安全總統令/第23號國土安全總統令》(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itive / NSPD-54)直接將網絡空間定義為“互相依賴的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網絡”,認為攻擊關鍵基礎設施會嚴重打擊國家安全。隨后發布的2010年《網絡空間安全: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下一步》(Cybersecurity:Next Steps to Protect Our Critical Infrastructure)、2014年《提高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框架》(Framework for Improving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ybersecurity V1.0)以及2017年《增強聯邦政府網絡與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總統行政令》(Presidential Executive Order on Strengthening the Cybersecurity of Federal Networks and Critical Infrastructure)等系列文件,都強調了關鍵基礎設施的重要性;2018年,出臺《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重新界定“關鍵技術”范圍,強化對關鍵基礎設施與關鍵技術全球供應的管控,我國深受其影響。
3. 2 以促進政企合作、保護個人隱私為核心的對內防御性戰略模塊
美國在網絡空間競爭上具有“先天優勢”——互聯網核心企業與研究機構均設立于美國。其戰略落地根植于互聯網企業,促進政企合作、平衡政府安全監控和個人隱私保護矛盾始終是其重要發展內容。2010年,美國通過《將保護網絡作為國家資產法案》(Protecting Cyberspace as a National Asset Act of 2010),規定在緊急情況下聯邦政府擁有絕對權利來關閉互聯網,宣告利用企業能力展開國際競爭;2011年12月,發布《確保未來網絡空間安全的藍圖》(Blue- print for a Secure Cyber Future),呼吁開發更強大的信息通信技術以確保政府、企業和個人能更安全地利用互聯網。
“棱鏡門”事件后,為重建政企信任、緩解國內呼吁保護個人隱私的壓力,美國進一步強化對內防御性戰略。2015年2月,奧巴馬簽署《促進私營部門網絡安全信息共享》行政令(Promoting Private Sector Cy- 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要求推動更廣泛、更深層的公私合作與信息共享;同年6月,通過《美國自由法》(USA Freedom Act),一定程度上限制政府利用網絡運營商搜集信息的行為,力圖改善政企關系;隨后10月,通過《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y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ct),要求通過強化共享政企網絡安全信息,共擔網絡安全威脅;2019年,特朗普簽發的《美國網絡安全員工行政命令》( Executive Order on A- merica’s Cybersecurity Workforce)中明確提到,“網絡安全員工隊伍由各種各樣的從業人員組成……無論是在公共部門還是私營部門工作。”
3.3 以建設網絡空間軍隊、籌備網絡戰為核心的對外進攻性戰略模塊
早在海灣戰爭后,美國就已提出網絡戰概念,并采取一系列戰略和措施強化網絡戰攻防能力。2009年,正式成立網絡戰司令部,負責進行數字戰爭,防護網絡安全威脅;2011年發布的《網絡空間國際戰略》和《網絡空間行動戰略》也明確提到將對網絡空間的敵對行動作出回應,“包括外交、信息、軍事和經濟手段”,引發全球網絡空間軍備競賽;2012年,奧巴馬秘密簽署《進攻性網絡效應行動》(Presi- dential Policy Directive /PPD-20),授權美軍可采取必要的主動進攻和防御行動。2015年,美國《國防部網絡空間戰略》( The Department of Defense Cyber Strate- gy)中首次明將網絡列為繼海、陸、空、天之后的“第五戰場”;2016年,《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 fense Authorization Act) 將網絡安全司令部提升為完備的作戰司令部;2018年,特朗普簽署《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授權國防部發起網絡空間軍事行動;6月,頒布《網絡空間作戰》聯合條令(Cyberspace Opera- tions),充實網絡空間作戰頂層聯合條令。
3.4 以打擊國際網絡犯罪、強化國際合作的對外防御性戰略模塊
面對愈發激烈的網絡主權爭奪,美國也同樣注重運用司法、行政等手段遏制外部攻擊,樹立國際形象,防御國際輿論沖擊。在防御外來攻擊上,2015年4月,奧巴馬簽署《關于阻斷從事重大惡意網絡活動者的財產》(Blocking the Property of Certain Persons Engaging in Significant Malicious Cyber-Ena- bled Activities),授權對構成顯著威脅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同年10月,通過《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y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ct),降低起訴他國網絡犯罪嫌疑人的門檻,在自由裁量權上擴展其效力范圍。2017 年,發布新《國家安全戰略報告》(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提出將通過司法行動進一步防范與應對網絡攻擊;同時,美國開始執行成本增加策略(Cost Imposition Strate-gies),通過揭露活動證據、征收賠償費用、國家權力工具施壓等方式讓攻擊者承擔“反應快速、代價巨大、清晰可見的后果”。在國際合作上,美國對反對“網絡主權”的立場有所緩和,同時,力圖通過參與各類網絡治理國際平臺、推動雙邊與多邊國際合作等方式主導國際網絡空間規則,形成核心同盟。
美國網絡安全主權戰略體系內容豐富,綜合了各主體、各層次戰略需求,同時不斷隨著環境變化進行方向調整,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戰略體系。但其戰略體系并不能僅從法律、政策“軟實力”來分析,同樣重要的還有戰略體系的實施模式這一“硬實力”“軟實力”和“硬實力”的相加,才構成了完整的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
-04-美國網絡主權戰略實施范式
美國的網絡主權戰略體系由戰略“軟實力”和實施“硬實力”共同組成,在政策體系之下,推動戰略實施的措施是戰略體系得以運行的重要支撐。從上文中可發現美國戰略體系主要涉及三類核心主體:國際社會、國家(政府)、企業或個人。圍繞這三者,本文將其戰略體系內容劃分為物理層(網絡基礎設施及其發展因素)、應用層(社會和經濟活動)、核心層(意識形態和上層建筑)三個核心層次。基于這三核心主體和三核心層次,本文總結出五大美國網絡主權戰略實施范式(如圖1所示)。

圖1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實施范式分析邏輯圖
4.1 物理層實施范式1:加大網絡安全投資力度,注重培養網絡技術人才的發展性范式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的核心之一就是建設具有絕對領先優勢的網絡基礎設施,為保障網絡主權提供物理基礎。圍繞網絡基礎設施,美國對設施建設、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了大量投入。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先后提出了“國家信息基礎結構行動計劃”(NII)和“全球信息基礎設施倡議”(GII),力圖憑借技術優勢控制別國網絡基礎設施。邁入新時代,美國不斷加大在網絡技術研發、網絡人才培養和網絡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財政投入。2013年,奧巴馬政府撥款103億美元用于加強網絡安全,在當年的國家整體安全預算中占比最高;2020財年聯邦政府網絡安全預算共174.35億美元,總預算占比達到歷史最高。
4.2 應用層實施范式2:積極對外進攻,嚴厲打擊網絡犯罪的進攻性與防御性結合范式
美國在對外戰略實施上,一方面積極對外進攻,利用網絡優勢發動針對潛在危機的網絡戰。當前美國已建立了完善的網絡作戰部隊,大幅擴編網軍。2009年,美國正式成立網絡戰司令部(United States Cyber Command),專門領導網絡戰布控;2015年,成立網絡威脅情報一體化中心(CTIIC),促進各政府部門間的相互協調以更好地應對網絡威脅;2017年,網絡司令部升級為一級司令部,軍方被賦予網絡主權保障職責。同時,以軍隊力量打造“愛因斯坦系統”(EINSTEIN)保障管理穩定,并陸續啟動“國家網絡靶場”(National Cyber Range)項目與“網絡風暴”(Cyber Storm)“寂靜地平線”(Silent Horizon)等演習,自主研發網絡武器并儲備專家。近年,隨著“主干道”(Mainway)“碼頭”(Marina)“核子”(Nucleon)等秘密項目逐步曝光,美國以“網絡自由”為標語構建的全球網絡監控體系也逐步浮出水面。
另一方面,美國積極應對和防范外部攻擊,對其所認定的網絡攻擊方發起刑事訴訟和攻擊。2014年5月以網絡竊密為由起訴5名中國軍人,6月以網絡欺詐和洗錢為由起訴俄羅斯黑客;2015年1月,奧巴馬簽署行政命令對朝鮮數個網絡實體和個人實施制裁;2018年特朗普曾授權相關部門對俄羅斯發起網絡攻擊。
4.3 核心層實施范式3:密集立法立規,及時響應新問題新危機的指導性實施范式
為應對網絡攻擊和競爭,美國以密集立法立規為主要方式,快速形成了當前世界上最為完備的戰略體系。由其戰略體系構建歷程來看,可分為三個核心階段:a.20世紀80年代為起始點,開始關注網絡安全,核心為網絡基礎建設和發展,此階段為“起步期”;b.“9·11事件”是第一個轉折點,此后相關立法開始上升至“國家安全層面”,以“網絡自由”為核心的戰略體系迅速發展,此階段為“發展期”;c.“棱鏡門”事件是第二個轉折點,國際社會質疑美國主張網絡自由的真實意圖,美國被迫轉向更保守的體系建設,此階段為“調整期”。美國在不同發展階段,面向所處的不同環境和新興問題,不斷頒布應對新問題、新危機的法律法規,從而保證戰略體系生命力。2017年特朗普上臺后,圍繞網絡主權,戰略政策發布異常頻繁,進攻反制色彩濃厚。
4.4 國際視角實施范式4:積極推進國際合作,主導國際網絡安全治理的合作與競爭相結合的實施范式
由國際“大視角”來看,美國在國際關系上綜合了合作與競爭兩個方面,以合作為主流,同時積極為可能產生的競爭做好充足準備。早期,美國憑借其優勢地位,較少與其他國家平等對話。隨著網絡空間發展中國家的不斷崛起,美國逐步將“合作”作為對外的主要方針。在不斷深化與日、韓、澳等盟友的雙邊合作之外,美國也日益重視與競爭對手的合作交流,與俄羅斯、中國、印度等國都建立了網絡事務的對話機制,并在相關領域展開積極合作。同時,美國強調領導國際規則制定和主導網絡安全治理,支持相關國際智庫發起和組織各種國際會議,力圖把控國際規則制定路徑。
4.5 企業/個人視角實施范式5:充分發揮企業能動性,尊重個人權利的激勵性實施范式
從企業、個人的主體“小視角”來看,由于美國互聯網企業的特殊地位,美國在戰略實施中重視充分發揮企業和個人的能動作用。ICANN、Sprint等一批掌握網絡空間核心話語權的企業均是在美國注冊,獲取私營部門的支持是美國網絡安全戰略的關鍵依托和重要保障。2009年,微軟公司匹配美國政府制裁措施,切斷了對古巴、朝鮮、敘利亞、伊朗和蘇丹等五國家的MSN服務,并明確表示,在政府禁令解除前,公司不會與制裁名單上的國家存在生意往來。同時,隨著公眾隱私意識的極大提高,通過尊重公民個人隱私實現內部安全成為美國戰略實施的重要內容之一。“棱鏡門”事件后,其開始轉向重視矛盾協調、促進多方合作的新路徑,突出保護私營部門利益和重建政企信任。
-05-中美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比及思考
隨著網絡主權競爭的白熱化,我國愈發意識到了保障網絡主權的重要性。當前,我國已展開了豐富的戰略建設與實踐,但與美國對比,目前我國尚未構建完善的戰略體系,主權保障機制存在真空,難以對我國網絡主權安全保障提供支撐。本文對我國網絡主權戰略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未來發展路徑展開思考。
5.1 中美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比
近年來,我國在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建設上,展開了從頂層設計、法規制定、機構設置、人才建設等一系列探索。結合前文分析,本文將從其戰略原則、戰略體系、戰略特征等七方面,對中美戰略體系進行對比(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在網絡原則上,“網絡自由”一直是美國外交重點,主張“全球公域說”和“網絡自由論”,強調網絡空間的連接自由和信息流動自由。而我國則明確“尊重網絡主權”觀點,主張國家對信息通信技術設施及其承載的網絡空間擁有主權。
戰略體系及內容上,美國從維護本國安全角度,采用多層面戰略體系,主要經過了起步期、發展期和調整期三階段,根據實踐逐步轉移重心,內容既有整體性規范,也有微觀規定。我國主要采用從上至下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三個效力層級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偏向計算機系統安全和網絡保護措施方面。戰略特征上,美國總體上呈現先發制人特點,積極對外干涉和發動網絡戰,我國主要采取防御性戰略,關注基礎建設層面。
實施保障機制上,美國形成了持續的政企合作伙伴關系,采用多級管控下的行業自律模式,激發社會力量共同支撐國家安全。我國采用政府主導下的嚴格控制模式,戰略推行與網絡監管主要依靠政府部門間的協同管理,尚未深化至政府、企業與社會公眾協同治理。
戰略實施機構和手段上,美國已成立相應職能部門全權負責網絡安全,且積極推動建設涵蓋應急部門、計算機應急待命中心、國防部的“愛因斯坦系統”體系,綜合運用進攻性和防御性手段推行戰略體系。我國已成立中央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設立中央網絡安全與信息化辦公室,但我國尚未設立專職部門,仍主要依靠各部門間協同管理,手段以防御、交流等被動手段為主。
5.2 美國網絡主權戰略體系對我國的借鑒
我國經過長期發展,已在金融、交通、國防等涉及國計民生的核心領域實現網絡化,如何強化網絡主權與安全保障成為我國發展的核心議題之一。本文通過中美體系的對比,對我國發展路徑提出如下思考:
5.2.1 加快網絡空間立法立規進程,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國家網絡安全戰略體系
美國在網絡空間立法上,已形成包含對內建設性、對內防御性、對外進攻性和對外防御性的全面體系。當前,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網絡安全法》為核心的網絡安全制度體系,但面對我國復雜的國內外網絡主權治理需求,立法立規仍存在進程較慢、體系尚待完善的問題。
我國在立法立規進程上,可結合我國法律實際,借鑒美國法律、行政令、各州政策、行業規范等多層次規制思想,在立法層面實施“綜合指導立法、分行業分領域立法、特殊問題專門立法”模式,在執法監管層面實施“中央監管、地方執行、行業內統一標準”模式,一定程度上給予地方政府按地區發布細分地方性、行業性政策的權力,推動互聯網、通信等關聯行業制定規范與標準,滿足多層次治理需求。
在立法內容上,借鑒美國對內發展與防御并重、對外防御與進攻相輔的多層次戰略建設意識,在目前重點發展國內設施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對外數據流通、境外管轄等方面的網絡安全問題。同時,在現有原則性指導法律下,重視強化下位法和具體實施方案,在個人數據保護、跨境數據規制和安全風險研判等問題上細化,完備具有中國特色的戰略體系。
5.2.2 夯實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強化保障力量,掌握網絡空間競爭核心技術與人才
美國始終將強化前沿技術、夯實國家網絡基礎設施作為發展著力點,并以不斷增長的網絡安全預算夯實網軍建設和人才培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在互聯網創新能力、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還與世界先進水平存在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在核心技術上”,如何夯實網絡基礎設施、掌握核心技術、培育技術人才是我國戰略體系發展重中之重。
在核心技術層面受制于人,表明我國首要任務是加快建設網絡基礎設施,提升在關鍵基礎設施研發、核心軟件產品研發等方面的“硬實力”。我國需借鑒美國大力夯實網絡先進技術和基礎設施的思想,充分調研前沿領域,進一步強化發展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物聯、數聯、智聯”核心技術,并推動其廣泛應用與轉化,完善“網絡中心、信息主導、體系支撐”的新一代網絡基礎設施體系,推動我國從網絡大國邁向網絡強國。
面對激烈的國際網絡競爭,我國應進一步強化人才培養,可參考美國《網絡空間人才計劃》《國家網絡安全教育計劃》《聯邦網絡安全人才戰略》等人才培育策略,在我國現有的《關于增設網絡空間安全一級學科的通知》政策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規劃從高等院校教育、尖端科技企業培訓、社會人才發掘、全球網絡人才吸引的多層次網絡安全人才培養體系。
5.2.3 鼓勵互聯網企業共同參與,激發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國家安全體系
美國始終將企業作為其對內聯合、對外擴展的重要主體,不斷發揮跨國企業的“長臂”作用以擴展其域外數據獲取能力。近年來,美國逐步針對我國互聯網與科技頭部企業展開“實體清單”打擊,進一步啟示我們,相關互聯網與科技企業是國家網絡主權戰略的重要主體,針對其的管理與合作是戰略體系得以完善的關鍵。
互聯網、科技企業與國家安全關聯愈發緊密,這要求我國首先,助推網絡產業發展,規范網絡安全市場。借鑒美國重視互聯網產業與網絡安全行業發展的策略,以政策、資金等手段推動我國相關互聯網和通訊技術產業發展,優化發展環境。同時,參考美國以《美國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為核心的外國投資與網絡安全審查機制,專設網絡安全市場投資與發展監管委員會,以相應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我國網絡安全市場,完善我國在外資準入安全審查、網絡安全產品認證、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政府采購等方面的規制。
5.2.4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國際影響力,豐富網絡主權戰略實施手段
強化國際合作與交流始終是美國網絡主權戰略實施范式核心之一,其在其核心利益訴求下,通過國際合作打擊網絡犯罪、展開網絡治理、制定網絡規則,從而在維護本國利益的同時,不斷強化其國際地位。
當前全球網絡空間規則缺失,國際互聯網治理混亂,我國網絡空間實力尚待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將成為我國網絡空間治理關鍵。首先,強化以我國為核心的國際聯盟體系,借鑒美國始終以其本國利益為核心開展國際合作的思想,基于我國當前已有的“數字絲綢之路”、上海經合等多邊合作機制促進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推動與各國在預警防范、應急響應、技術創新、標準規范、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提高我國國際網絡風險的防范和應對能力;同時,積極參與國際網絡治理,推動互聯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參考美國在國際上不斷主張立場、主導規則建立的做法,我國需不斷強化在國際網絡空間治理話題上的宣傳與話語權,同時加強在聯合國、國際電聯等框架下的合作,不斷豐富我國網絡治理手段,共同應對網絡沖擊。
-06-結 語
美國已形成較完善的網絡主權制度體系和實施機制,保障其在國際網絡空間的優勢地位。在我國,網絡主權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被上升為國家戰略,但當前戰略體系建設才剛起步。
互聯網大潮洶涌澎湃,我國“弄潮兒向濤頭立”。網絡空間作為國際競爭的新領域、新戰場,未來的主權爭奪將愈發集中和激烈,我國須抓住第三次全球信息技術革命的戰略機遇期,通過加快立法立規、夯實技術基礎、強化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和國際合作,盡快建設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網絡主權戰略體系,為應對未來網絡空間爭奪、推動國際互聯網治理轉型、邁向網絡強國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