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遭競爭對手攻擊,南通一家紡公司雇傭黑客“反擊”
因為懷疑競爭對手攻擊自己公司網站,便雇傭黑客攻擊對手網站進行 " 反擊 ",致使服務器癱瘓一個多小時,給對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近日辦理的一起某網絡科技公司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南通騰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騰飛公司 ")是一家家紡銷售電子商務類民營企業。2017 年 12 月初,騰飛公司法定代表人萬某某因懷疑競爭對手遠大公司攻擊了自己公司的網站,與技術總監楊某某等人商議后,決定雇傭黑客攻擊遠大公司網站(該網站為 1 萬以上用戶提供服務)。2017 年 12 月 12 日,萬某某雇傭黑客劉某攻擊遠大公司網站,劉某再雇傭朱某等人共同對遠大公司網站進行 DDoS 攻擊,導致網站租用的服務器被封堵,遠大公司網站于當日 17 時 15 分至 18 時 30 分沒有流量、不能正常運行。遠大公司為應對流量攻擊、恢復網站功能,付費進行抗 DDoS 攻擊服務。
2018 年 4 月,檢察機關應邀派員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情。檢察機關認為本案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處罰,對照犯罪構成要件和立案追訴標準,提出多條引導偵查建議:調取涉案 DDoS 攻擊記錄、流量數據、防御日志、云服務器工單等客觀性證據,明確攻擊方式、攻擊時間、不能正常運行時段等事實;調取被害單位案發前用戶情況,包括個人用戶、商戶注冊時間、數量、交易情況等,明確計算機信息系統用戶數量;調取被害單位購買安防服務的合同、費用支付明細等,查明網絡攻擊給被害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為恢復數據、功能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同時,為保障涉罪企業的正常運營,檢察機關建議對各犯罪嫌疑人均采取非羈押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意見,開展進一步偵查,補充完善證據。
"DDoS 攻擊類案件辦理存在技術溯源難、因果關系證明難、經濟損失認定不統一等問題。" 為了攻克技術難題,檢察機關廣泛聽取專家意見。為準確認定犯罪事實、適用法律,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網絡犯罪研究基地,發揮學術、技術委員會作用,與高校教授、網絡技術人員針對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中的用戶數量、經濟損失、因果關系等問題充分研討,為案件處理提供理論支撐。
這些理論支撐最終為指控犯罪提供有力支持。法庭審理過程中,辯護人提出攻擊行為與結果間的因果關系不具有排他性、網站注冊用戶數量不能排除系案發后新增等辯護意見。針對辯護意見,公訴人申請專家證人出庭,就網站受流量攻擊不能正常運行等發表意見。公訴人認為,根據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服務器異常診斷報告等證據,被告人商議攻擊的時間點、被告單位向黑客轉賬的時間點與網站實際不能正常運行的時間點、被害單位購買防護包、委托安防公司防護的時間點相互對應,形成證據鎖鏈,足以證實被告單位雇傭黑客攻擊被害單位網站致使網站不能正常運行 1 小時以上。
公訴人同時指出,偵查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提取截至案發時的網站注冊用戶數據,在去除無效數據和重復數據后應認定為網站用戶數;被害單位提供的網站鑒定文書以及案發前兩年申報材料、新聞報道,也顯示網站用戶情況及增長情況,為準確認定網站用戶數夯實了證據基礎。
" 本案當事雙方都是南通市家紡銷售電子商務民營企業,案件起因是企業間不正當競爭,懲治犯罪的同時還應注重保護民營經濟發展。" 辦案中,檢察機關特別注重保護民營企業商業秘密。網站用戶數量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量刑的重要證據,同時也是電商平臺賴以生存的核心競爭力。為此檢察機關建議偵查人員依法提取被害公司相關會員信息電子數據,但裝訂成秘密卷,僅提供辦案單位及律師審閱,庭審中不做公開質證,同時及時告知被害公司對相關證據采取的保密措施和知悉范圍,消除被害單位擔心數據外泄的顧慮,主動配合偵查機關調查取證。
" 同行是冤家,但是也是潛在合作伙伴。" 為了促成雙方和解,檢察機關多次實地走訪兩家單位,從家紡銷售電子商務行業良性發展的角度釋法說理,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最終騰飛公司自愿向遠大公司賠償人民幣 50 萬元,雙方和解。
2018 年 11 月 30 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騰飛公司、萬某某、楊某某、朱某向崇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 年 10 月 21 日,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騰飛公司罰金十萬元,判處萬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