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設備物理安全技術要求
5.1.1 標志
組成此保護級的系統設備和部件應有明顯清晰的標志,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或規定的代號、制造廠商的名稱或商標,或國家規定的3C認證標志。
5.1.2 標記和外觀
5.1.2.1 系統設備和部件應有明顯的無法擦去的標記。
5.1.2.2 系統設備表面不應有明顯的凹痕、裂縫、變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度層應均勻、不應起泡、龜裂、脫落和磨損。金屬部件不應有銹蝕及其他機械損傷。
5.1.2.3 系統設備的各部件應緊固無松動,安裝可抽換部件的接插件應能可靠連接,鍵盤、開關按鈕和其它控制部件的控制應靈活可靠,布局應方便使用。
5.1.3 靜電放電
系統中應用的設備和部件對來自靜電放電的電磁干擾應有一定的抗擾度。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17626.2—1998中給出的試驗方法,試驗等級采用3級,試驗評判結果至少應滿足GB/T 17626.2—1998中的性能判據分類C的要求。
5.1.4 電磁輻射騷擾
對系統中應用的設備和部件產生的電磁輻射騷擾應有一定的限制。試驗方法應按照GB 9254—1998中給出的試驗方法,試驗評判結果至少應滿足GB 9254—1998中ITE分級的A級騷擾限值要求。
5.1.5 電磁輻射抗擾度
系統中所應用的設備和部件對來自射電磁輻射的電磁干擾應有一定的抗擾度。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17626.3—1998中給出的試驗方法,試驗等級采用2級,試驗評判結果至少應滿足GB/T 17626.3—1998中的性能判據分類C的要求。
5.1.6 浪涌(沖擊)抗擾度
系統中所應用的設備和部件對來自電源端口的浪涌(沖擊)的電磁干擾應有一定的抗擾度。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17626.5—1998中給出的試驗方法,試驗等級采用2級,試驗評判結果至少應滿足GB/T 17626.5—1998中的性能判據分類C的要求。
5.1.7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系統中所應用的設備和部件對來自電源端口的電快速瞬變脈沖群的電磁干擾應有一定的抗擾度。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17626.4—1998中給出的試驗方法,試驗等級采用2級,試驗評判結果至少應滿足GB/T 17626.2—1998中的性能判據分類C的要求。
5.1.8 電源適應能力
5.1.8.1 對于交流供電的系統設備,應能在額定電壓10%的范圍內正常工作。
5.1.8.2 對于直流供電的系統設備,應能在直流電壓標稱值10%的范圍內正常工作。標稱值在產品標準中規定。對電源有特殊要求的單元,應在產品標準中加以說明。
5.1.9 抗電強度
應符合GB4943-2001中5.2的要求。
5.1.10 泄漏電流
系統設備工作時對保護接地端的漏泄電流值不應超過5mA。
5.1.11 電源線
對于交流供電的系統設備的電源線,應使用三芯電源線,其中地線應于設備的保護接地端連接牢固。
5.1.12 絕緣電阻
系統設備的電源插頭或電源引入端與設備外殼裸露金屬部件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5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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