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電力監控系統系統及設備在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建設、安裝調試、系統改造、運行管理、退役報廢等全生命周期階段應采取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應采用安全、可控、可靠的軟硬件產品,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及系統符合本標準以及國家與行業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并在設備及系統生命期內對此負責;重要電力監控系統及專用安全防護產品的開發、使用及供應商,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安全防護關鍵技術和設備的擴散。
電力監控系統及設備的運維單位應依據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安全防護專項驗收;加強日常運維和安全防護管理,定期開展運行分析和自評估,保障系統及設備的可靠運行;系統和設備退役報廢時應按相關要求,銷毀含敏感信息的介質和重要安全設備。
GB/T 36572-2018 電力監控系統網絡安全防護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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