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意識和培訓(AT)
6.13.1 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培訓方針策略和規程(AT-1)
本項要求包括:
a) 應制定并發布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培訓方針策略,內容至少應包括:目的、范圍、角色、責任、管理層承諾、相關部門的協調、合規性;
b) 應制定并發布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培訓規程,以推動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培訓方針策略及與相關安全控制的實施;
c) 應定期對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培訓方針策略及規程進行評審和更新。
6.13.2 安全意識培訓(AT-2)
本項要求包括:
a) 應為包括管理員、高級管理層、承包商在內的ICS用戶提供安全意識培訓;
b) 應在新用戶的培訓中納入安全意識培訓;
c) 應定期或系統變更需要培訓時,進行安全意識培訓;
d) 安全意識培訓內容應包括ICS特定安全方針策略,安全操作程序,ICS安全趨勢和安全漏洞等;
e) 組織開展包括實際練習的安全意識培訓以模擬實際的安全攻擊;
f) 組織開展包括識別和報告內部潛威脅的安全意識培訓。
6.13.3 基于角色的安全培訓(AT-3)
本項要求包括:
a) 應為ICS中的安全角色和具有安全職責的人員提供安全培訓;
b) 應在新用戶的培訓中納入安全培訓;
c) 應定期或系統變更需要培訓時,進行安全培訓;
d) 安全培訓內容應包括ICS特定安全方針策略,安全操作程序,ICS安全趨勢和安全漏洞等;
e) 組織開展包括實際操作的安全培訓,以增強安全培訓的目標;
f) 組織根據初始或定義的頻度的人員和角色培訓;
g) 組織應向內部人員提供安全培訓,使能夠識別ICS存在的異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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