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風險處理方案實施
6.2.1 風險處理措施測試
風險處理措施測試是在風險處理措施正式實施前,選擇風險處理關鍵措施,尤其是對在線生產系統,應進行測試以驗證風險處理措施是否符合風險處理目標,判斷措施的實施是否會引入新的風險,同時檢驗應急恢復方案是否有效。如果發現某項處理措施無法實施,則應重新選擇處理方法,必要時需重新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和審批。
輸入:風險處理方案
輸出:風險處理措施測試報告,更新后的風險處理方案
6.2.2 風險處理措施實施
在完成風險處理措施的測試工作后,應要按照風險處理方案實施具體的風險處理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實施風險處理的操作人員應對具體的操作內容進行記錄、驗證實施效果,并簽字確認,形成風險處理實施的記錄(記錄格式可參見附錄A),以便后期回溯和責任認定。
在風險處理措施實施過程中,還應對每個風險點的處理細節進行跟蹤,確認具體操作是否按照方案步驟實施、嚴格遵守實施后效果的驗證、詳細填寫文件記錄等,進而做到對每個風險點處理質量的控制。
輸入:風險處理方案
輸出:風險處理實施記錄,風險處理實施報告
6.2.3 風險處理過程監管與審核
在風險處理過程中,應根據風險處理方案明確風險處理質量、進度和費用等,進行督察、監控和評價,以確保實現風險處理的目標。風險處理的審核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a) 監控過程的有效性:風險處理過程是否完整并被有效執行,輸出的文檔是否齊備和內容完整。
b) 監控成本的有效性:根據方案中的成本效益分析,確定執行中的成本與收益是否符合預期目標。
c) 審核結果的有效性和符合性:風險處理結果是否符合風險處理的目標,風險處理結果是否因處理措施的實施引入了其他風險或處理失效。
輸入:風險處理方案,風險處理實施記錄
輸出:風險處理實施報告
GB/T 33132—2016 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安全風險處理實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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