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初步確定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
根據定級對象業務信息安全、系統服務安全被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以及對相應客體的侵害程度,建議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對象分級應使用附錄B中表B.1~表B.13的建議。
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網絡業務功能,進行參照定級,安全等級應不低于建議級別。對于承載多個業務 功能的網絡,應以建議的最高安全等級進行定級。
對于將云計算平臺作為定級對象,需根據其承載或將要承載的業務系統的重要程度確定其安全保護 等級,原則上不低于其承載的業務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
涉及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的大數據平臺/系統,原則上其安全保護等級不低 于第三級。
未在建議表中列出的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對象,應根據其承載的業務功能,參照GB/T 22240 —2020或本文件進行定級。
GY/T 337-2020 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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