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應急響應與事件處置
金融業機構制定應急響應預案,及時處置數據安全事件告警,并在重大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安全要求如下:
a)制定應急響應與事件處置規范,建立完善的應急響應與事件處置和問責機制,做好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重要信息資源的可用性。
b)應依據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規定、事件性質、影響范圍等,對安全事件進行分級管理。
c)應制定安全策略,對不同級別的安全事件進行相應處置,重大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d)應按照金融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向金融主管部門上報數據安全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e)發生金融數據泄露事件時,金融業機構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照合同協議等有關約定履行客戶及合作方告知義務。
f)數據用于生產事件重現或排查等用途時,應建立相應的數據保護規則,并事前經過審批授權并采取相應的技術保護措施,降低數據泄露、丟失等安全風險。
g)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分析和總結原因和存在的問題,形成調查記錄和事件清單,調整數據安全策略,避免事件再次發生,并形成總結報告。
注:金融數據泄露事件:即金融業機構自身的數據安全保護措施被破壞或存在缺陷,導致轉移中的、存儲的或其他處理中的金融數據被意外或非法銷毀、丟失、篡改及未經授權訪問等情況。
JR/T 0223-2021 金融數據安全 數據生命周期安全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