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檢查評估
金融業機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數據安全相關檢查和評估,包括合規審查、安全巡檢、安全評估等方面,安全要求如下:
a)應建立數據安全檢查評估機制,定期制定數據安全檢查評估計劃。
b)在產品或服務發布前,或業務功能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做好數據安全評估。
c)在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發生變化時,或在業務模式、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發生重大變更時,或發生重大數據安全事件時,應進行數據安全評估。
d)應形成數據安全評估報告,并以此采取措施降低風險及可能帶來的損失。
e)每年至少應開展1次全面的數據安全檢查評估,評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評估、外部第三方機構評估等。
f)數據安全檢查宜采取多種形式,如自查、內部檢查和外部檢查等,執行管理和技術并重的檢查原則,并通過技術工具對相關管理檢查內容進行驗證和確認。
g)針對檢查評估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指定責任部門,制定適宜的整改計劃,并跟蹤落實。
h)應妥善留存有關安全評估報告,確保可供相關方查閱,并以適宜的形式對外公開。
i)應采取技術措施確保檢查評估記錄和檢查報告的安全留存。
JR/T 0223-2021 金融數據安全 數據生命周期安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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