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事故響應管理(MIR_IRM)
15.2.1 安全保障管理目的
確保一個持續、有效的方法可以應用到信息安全事故的管理中。
應該有一個有效處理信息安全事件和脆弱點的職責和流程。持續改進過程應該被應用到信息安全事故的響應、監控、評估和整體管理中。
應該搜集一些證據,以確保符合需求。
15.2.2 MIR_IRM.1 職責和流程
15.2.2.1 管理保障控制組件控制
組織機構應具有處理安全事故的事故處理能力,包括準備、檢測和分析、圍堵、根除和恢復能力。組織機構應追蹤并記錄信息系統安全事故。
15.2.2.2 管理保障控制組件注解
組織機構應將現有事故處理活動中吸取的經驗教訓加入事故響應流程中,并在今后執行此流程。除了匯報信息安全事件和脆弱點,還應該使用系統監控、警告監控和脆弱點監控措施檢測信息安全事故。
15.2.3 MIR_IRM.5 事故響應輔助
15.2.3.1 管理保障控制組件控制
組織機構應提供事故支持資源,這些資源針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和匯報對信息系統使用者提供了建議和幫助。這些支持資源是組織機構事故響應能力的綜合組成部分。
15.2.3.2 管理保障控制組件注解
組織機構中事故支持資源的可能實施方法包括幫助桌面或幫助小組以及在需要時訪問有爭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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