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920-2016 信息技術 安全技術 行業間和組織間通信的信息安全管理 /
選定的控制要求得到滿足的條件下,本標準所涵蓋的敏感信息通信可采用書面、口頭或電子等任意形式。
本標準其余部分,通過如下參與方描述個體敏感通信:
——信息事項的源頭是發起信息事項的人員或組織;該源頭不需要是團體的成員。
——發起方是在信息共享團體內啟動信息分發的團體成員。發起方可直接分發或通過支持性機構分發信息。發起方可以但不需要與信息源頭相同;發起方可隱藏源頭的身份。團體可提供使成員能隱藏其作為發起方自身身份的設施。
——接收方是信息共享團體內分發信息的接收者。如果信息被標識為廣泛分發,接收方不需要是團體成員。團體可提供使接收方對信息發起方隱藏其身份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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